这是她跟陈翊第一次同处一室。带他上楼时,陈翊小心翼翼。两个明明已经熟悉的人,同处一室时却显得局促,呆呆的像两只在后台备场的木偶。那时已是夜色微倾,美国卧室里惯有的昏暗灯光让两人更加不知所措起来。还是陈翊率先打破了僵局,他说:“我能抱抱你吗?”杜若矜持地点点头,小声说:“可以。”她感到那个拥抱像一个核桃钳子,紧紧地将她钳在臂弯里。那力道让她感到一丝惶恐,和一种安心。
陈翊的一周是忙碌的,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杜若的无所事事。才开始那几天杜若通常会睡到日上三竿,醒来后便恍惚想到陈翊走时印在她脸颊上的吻,于是火辣的面颊上绽开出一朵羞涩的微笑。陈翊上班的地方并不近,来回一趟少说也要四十多分钟。可是他每天都利用中午那仅有的一个小时奔波在回家的路上。他是来给她送饭的,非法寄居的她总不能堂而皇之地走到楼下去开火。他总是来去匆匆,她听到车子发动和离开的声音,总会忍不住从血管里流出一丝丝寂寥和一点点落寞。阳光明媚的午后她会泡一杯茶,边看书边等陈翊回来。在那闲适而和煦的下午,茶香氤氲中钟表滴答的声音显出一丝焦躁,仿佛等待中的女人难以名状的心情。陈翊通常是五点半准时到家。而五点之后,杜若的听力就全然关注着窗外轰隆的马达,和墙上那个磨磨叽叽的时钟。待她终于听到远方有汽车越来越近,看到陈翊的坐骑停在窗下,注视着她熟悉的男人从驾驶位上走下,她反而镇定了,匆忙将目光收回书本,仿佛这种满不在乎才是女生应有的矜持。然后她听着陈翊匆匆上楼的脚步声以及脚步声中不加掩饰的欢快情绪,眼前的文字全在微微加速的心跳中凌乱起来。她会在他推开门的瞬间转过头来对他微笑,说“回来了。”仿佛她直到这时才知道他回来了,仿佛她之前并没有经历过那半个多小时的游离。
后来,杜若的时差倒得差不多,陈翊便开始带着她上下班。他们会在晨曦朦胧时起床,在一楼堪称华丽的厨房里捣腾最普通不过的牛奶加面包,赶在幼儿园开课前蹑手蹑脚地出门,窜进车里绝尘而去。她记得第一次走进他公司时惊讶得合不拢嘴的神情。这里真如他所说,像一个小校园,健身房网球场食堂稀稀拉拉地散落在大片大片的人工草坪周围,土地这般奢侈的资源在这里显得那么稀疏平常。她记得他习惯把车停在一棵她叫不出品种的树下,有时会因为那个有树荫的车位被别人占去而懊恼一下。他会让她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顺着人潮混过门口形同虚设的前台。在那样一幢略微宏大而人气稀薄的建筑里,她屡屡险些迷路,后来干脆将自己固步自封在图书馆方圆二十米的范围内,让他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找到她。他通常每一两个小时便会下来陪陪她,在图书馆里压低声音说上两句话,便又匆匆分离。办公楼离食堂很有一段距离,他有时会开车过去,有时便牵着她慢慢走过去。那是七月的夏天,她并不喜欢那种烈日烧灼皮肤的滋味,但是她喜欢在一条弯弯拐拐的自己完全找不着北的路上,将自己全权托付给身边这个男人的感觉。
再后来,她学会了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搭乘公交车。她其实也只认得有限的几条线路。一条通向他公司所在的r城的图书馆和小商圈,一条通向他们居住的k城的湖边,一条通向附近b城的购物中心,一条通向湖对岸s城的市中心和中国城。美国的所谓城市,辖地也不过就是中国一个区的概念。一开始,她对这些陌生而崭新的城市还充满好奇,乐此不疲地搭乘公交车来来回回,新鲜地用双脚度量着每一寸土地。后来,美食美景与巨幅折扣对她而言也不过耳耳,而她最喜欢去的还是r城的图书馆,因为那里离他最近。一起挖掘图书馆成了他们的饭后余兴节目,他跟很多男生一样,是《诛仙》的铁杆粉丝,跟她一样,酷爱《盗墓笔记》这样的玄妙作品。他跟她讲到他的本科时代,讲到他如何听着广播剧度过最萧条的时光。于是她也开始听《盗墓笔记》的广播剧,从此一个人的时候便无法安然入睡。她还记得他去c州出差的时候,她一宿一宿地开着灯,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看着窗外天空里忽明忽暗的星星,有时候一等就是下一个黎明。
星期五他通常会提前下班,有时四点不到她便能接到他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兴奋而欢喜的声音:“喂,在哪儿啊?”他的生活只有两种状态,跟她在一起,或者准备去找她;而她的生活也只有两种曲调,跟他在一起,或者等待着他的到来。他们会一起去湖边看日落。杜若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天空,她见过落日的金辉逐渐淡成鹅黄,见过鹅黄之上漂浮着的剔透的蓝天。但她没见过在短暂的蓝色间隙之上,厚厚的云朵竟然被染出刺目的鲜红。只是鲜红之上骤地抑郁下去,一种介于灰色和蓝紫色之间的阴霾滚滚压下。随着日头越来越低,终于低到地平线下面去,低处红色的云朵终于被高处灰蓝色的云毯吸收,越来越浅淡,越来越木讷,仿佛多年前泼洒在旧地毯上的红酒,挥发了气味,却挥发不去颜色。
她的人生便是这样一点一点地进步,只是速度是那么慢。她仍旧不会开车,做饭也还是现学现卖,离开了他,她便什么也不能了。也许在她随遇而安的人生里,这样的速度最是适合领略风景。然而她却并没有意识到,以这样的速度,总有一天会跟不上他的步伐,跟不上这瞬息万变的人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