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小时候的一次“偷猪事件”。在一次访谈中,曼德拉微笑着回忆这件事:“我们喝了点啤酒,然后带着喝剩下的酒随风漫步,让风把我们带到有猪的村子里,我们给猪群尝了点‘甜头’,并用酒来‘诱惑’猪群跟我们走,一旦我们远离村子,我们就走在猪群的后面赶它们进了山谷,最后在那里把它们烤了做野味。”
作为全国最贫穷的地区,这里五分之一的村民是文盲。有一天,一位信仰基督的朋友乔治·穆贝基拉来到曼德拉家,对他的母亲说:“你儿子是个聪明的孩子,你们应该让他去接受教育,以适应白人社会。”
曼德拉的母亲没有吱声,她没有权利做这个决定,必须得去征求丈夫的意见。曼德拉的父亲最终同意了,他成了全家第一个读书的人。
学校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西式的房子,里面的老师都是白人。到学校的第一天,英语老师问他的名字,他回答:“我叫豪利沙沙。”老师听后笑着说:“这个名字太别扭了,不好记。”于是给他取一个白人的名字:纳尔逊。
回到家后,曼德拉把自己的新名字告诉母亲,母亲念了好几遍,可还是发不好这个音,于是只好叫他原来的名字:豪利沙沙。曼德拉的母亲不会想到,这个她连音都发不准的名字,后来居然影响了整个世界。
上学是个很大的转变,曼德拉改变的不仅是他的名字,还有他的穿着。在上学之前,他和村里的男孩子一样,用一块布裹住一边肩,然后在腰间绕一圈缠起来,这是非洲人传统的服装。为了能够体面地上学,老曼德拉把自己的裤子剪短,给曼德拉穿上。曼德拉在回忆录里说:“我去上学的时候,我父亲把他的马裤给了我,他把裤子剪短了让我穿,还找了一根麻绳当腰带。然后他还把他的衬衫给了我。上学的第一天,我就是穿这一身去的。”
从此,纳尔逊·曼德拉由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