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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六月份离开家乡来到S市的,在先前一个朋友的介绍下,进入了现在这家工厂。离家的时候,田里的麦子已经收割完毕,现如今,故乡的父老乡亲们,又在着手新一轮的耕地、播种,以备来年小麦的好收成了。
光阴在轮回,而我还在流浪。虽说到S市已经四个月了,可我对它却依然还很陌生。一来工厂的假日原本就不多,平常我很少有出去闲逛的机会;再者,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的小男生了,即便有难得的歇班,我也会把宝贵的时间在睡懒觉和泡网吧上。对于我来说,都市一切的繁华似乎都已与我无关,因为,我明白,我只是一个暂居其中谋生的过客,或者说更像是一个苦行僧。
我给程诗诗发消息:“我迷路了,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了。”
程诗诗答复:“不会吧......你真的迷路了?”
我说:“我以前又没有来过大都会城,这是第一次来这边。现在,我连哪儿是东西南北都分不清。”
程诗诗很快说:“站着别动,看看你周围都有什么大楼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告诉我,我给你说怎么走。”
故意耽误了一会,我才回复:“不用了,我这么大个活人,一张嘴好好的又能说话,还怕回不去呀!”
程诗诗说:“呼......害得姐瞎为你担心。”
我顺势问下去:“担心什么,还怕我被人贩子拐走不成?”
程诗诗说:“拐走你才好,把你卖到SX黑煤窑里,让你一辈子见不得天日,看你还怎么出去寻问柳,逍遥快活。”
我不服气:“哎哟,你还好意思说,那天到底是谁先挑逗的谁?还有,是谁夸我强来着?”
程诗诗发了个害羞的表情,然后说:“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好不好。”
我说:“喝多了就可以胡作非为呀?我得告你,告你侮辱了我。”
程诗诗说:“滚,少在姐面前嘚瑟,瞧你那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贱样儿。”
随后,程诗诗发了一个鄙视的表情,接着又是一条消息:“当初就应该直接拔断你的命门,看你以后还怎么嚣张。”
我发个投降的表情:“好吧,你霸气,你赢了,我真是服了你了。不过,弱弱地问一句,你也经常光顾那种场合?”
程诗诗说:“切,我还不去呢。那天晚上跟一姐妹喝了点儿酒,那姐妹一兴奋,非要拉着我出去找鸭,还说要带我见见世面。”
我说:“靠,竟然还有这样的‘好’姐妹,我也是醉了。那,描述描述当初具体的细节呗,让我也长长见识。”
程诗诗说:“小屁孩儿,哪儿凉快上哪儿呆着去,现在就不告诉你。我得下车了,再聊。”
大都会城离火车站不远,我跟着路标和指示牌,走到火车站,坐上回工厂的公交车。路上,我在心底对自己说,等这月发了工资,说什么也得买个智能手机了,要不然以后去哪儿迷了路连个导航都没有可怎么办。现在人心冷漠,问路的都有可能跟你收费。我还真有些不理解,为什么城市越发展反倒发展得越来越没有人性了,好多次,我都想再回农村了。
三年前,也就是我爷爷去世那年,料理完爷爷的丧事,我在家里呆了半年多,一直到来年的清明。金融危机的冷风吹寒了二零零九年的冬天,全球经济不景气,沿海的很多企业已经连续好几个月发不起工人的工资,我们村很多在外务工的人员,都陆续回来了。
村里的闲人太多,总得有事来打发时间,广场舞随着时节兴起,邻居家为此还专门装配上了两个大音响。一到晚上,门口的广场上大灯高照,像赶集一样格外热闹,老人、妇女、小孩都跟着音乐的节奏来回舞动,炸串、考面筋等零食小摊前围的都是成群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