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白衣泰华∽
夏。泰华。
明明才刚过立夏不久,别的地方还在摇着扇子吃着西瓜,泰华山下竟已是鹅毛大雪。这里一年只有一季,一季便是一年。总是银装素裹的景色,单调寂寥的很,无垠的雪原连着远处的天,白色的天连着白色的雪。
江湖人人皆知泰华山乃一块修身养性的宝地。因为哪怕是世上最傲的人,也得在这沉下心境,因为任凭你吼,任凭你狂,白雪始终还是会落在你的肩上,挥不去,化不掉。唯有放下了手上的血刃,丢进清澈的剑池中,再脱去身上的血衣,静坐在雪水浇灌而成的瀑布下,洗去铅华。方才能悟到用剑耍刀的不再是**,而是心,是魂。如此才能手中无剑,心中有剑,臻至人剑合一的境界。
远处奔来的那一骑白马,就好像是沿着天边飞来一般,连马勒脚都是用烂银打就,带着点仙气。那马儿速度极快,四蹄翻腾,扬起的雪足有一人之高。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各司其职,体型优美。内行人只需一眼便可知这是一骑实属难得的好马。奇怪的是它跑地如此之快,竟然听不见一丁点马蹄声。
马背上的男人一身白色长袍,腰悬长剑,面容清秀的连雪的纯净也比不上,若不是有着宽厚的肩膀,当真以为是个少女的俏颜。也幸得眉宇间那丝英气,看客方能猜出乃是一位翩翩少侠。策马狂奔时,男人得一缕银白色长发也随风飘起,竟能飘散至马尾,比胯下的马儿还要灵动几分。
白衣的长发下还盖着一抹格外扎眼的黑。仿佛这雪白世界中的不速之客。黑鞋,黑衣,却没有黑色的刀。
这二白一黑来的好快,悠忽间就来到了秦川药王谷的谷口前。只见马上的白衣右手轻轻一提,马儿就乖乖的停下了。他温柔的拍了拍马脖子,表示赞许,马儿呼哧两声眼珠子打了个转,温顺得看着他。好似一对默契的战友,用独有的方式交流着。
一个灵巧得翻身下了马,两步上前,对着谷口的一排银树行了一个大礼,丹田一震道:“在下泰华弟子,陆去水!”
这一吼,声音并不大,中气倒是十足。放在平常,传音千里都没有问题,可放在这药王谷里却连个回音都没有。怕是传不出几步路就被地上的积雪吃了去,更别说谷里要有什么人能够听见了。
这白衣少侠倒也笃定的很,没有放开了嗓子再吼一声的打算。广袤的雪原里能够回应他的大概也只有身后白马儿粗重的呼吸声了。他就这么凝视着前方的这排树干子。
久到连白马也开始无聊的打了个响鼻,低头吃起雪来打发时间的时候,突然,谷里有一阵猛烈的邪风吹出,吹得白衣面前的两颗银树打了一个激灵。
“多谢。”陆去水轻轻笑道,扭头对白马又说:“看吧,我可不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他转身骑上了坐骑,两腿把那马肚子上一夹,朝着两棵树之间溜了进去。原来这谷中人给他指了条路,要是冒冒失失的进谷可就不知要走到哪里去了。他们的身影消失之后,大雪很快又在树叶上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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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里树木参差,处处可见断壁残垣。埋在积雪中半露不露的青砖散落四处,不论是车还是马都难走的很。加上深谷里四周景色并无多大变化,也没有条正儿八经的大路,按理说应该是寸步难行。
可陆去水熟门熟路,加上良驹聪明的很,伤了蹄子的尖石一一避开绝不踩到。
冷风飕飕得刮着皮肤,好不痛快。他的马既然无比的快,自然他的剑也是无比的快。一直跑到头顶上的太阳躲到了山谷之后,陆去水来到了一块青砖平铺的平台前。
那平台显然平日并无人打扫,也没有人来往,已经被白雪盖住了大半。但还是能够依稀看见刻在上面的巨大八卦图的。平台的四方角上各立着一只一人高的石葫芦,石葫芦是中空的,烧着药油的灯不温不火得亮着,告诉来客这谷里还有活人住着。东北角那只面对着来的路,上面刻着三个大字,药王谷。过了这里,就是药王叶知青的地盘了。准确的说,曾经是。
白马儿啼蹄嗒嗒走过标志着地界的石葫芦,右手边是一处塌了半边的石头小屋,屋前几根残破的栓马柱随着风霜有些摇摆,仿佛是因为鲜见外人显得有些兴奋。积雪压得房顶摇摇欲坠,看着有些凄凉。
陆去水把马儿拴在一根看着还算完整的柱子上,微微叹了一声气。回想当年,药王谷在江湖上还算是有些名气的。那时的石平台哪里能有雪,早被人来人往踩化了。男女老少,有来求医的,有来拜师的,门庭若市。
叶知青医术高明,精通草药,不光周围的村民,就连泰华弟子也是受过药王不少恩惠。谁知一日药王出谷后便没了行踪。可谓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泰华的人要是下山办事,也都不忘留个心眼,四处打听打听。可是这江湖之大,要寻一人好比大海捞针。这一去不知觉就是十六年了。
陆去水并无亲故,原是当年泰华长老昕阳真人在大雪中发现的婴儿。
陆去水已经记不清小时候来过药王谷多少回了。哪怕练剑时候擦破点皮,也总爱来这讨个膏药,和叶伯伯聊上几句,借机会偷个懒。
另外,他喜欢这的原因还有一个。
他徒步往里走了几里地,就遇到了一片雪竹林子。竹林没有变,还是和五年前一样密。竹林后有一座茅草小院,小院也没有变,还是和五年前一样清净悠然。物是人非,变得总是人。
院里站着一个身形婀娜的姑娘。她束发盘起,插着一根别致的银钗。淡粉色的绸缎袍子间露出修长的**,一双白兔毛皮做的绒靴没至膝盖。
少女淡妆素雅,容貌算不上倾国倾城,却能让人心中一暖。只需要往那一站,便让许多浓妆艳抹的女孩显得俗不可耐,犹如白鹤旁的母鸡。
红花可近玩,雪莲唯远观。见了如此脱俗的佳人,陆去水竟也忘记了呼吸。
此人正是叶知青之女叶芙林。陆去水顿笑道:“五年了,芙儿。”
“是啊,正好五年呢。”叶芙林上前,挥了挥粉色的长袖,拂去了陆去水肩上的雪,似乎也拂去了攒在两人心头上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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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有求于我,我看你也不会想着回来吧。”两人进屋后,叶芙林在厅中央的小圆桌上,点上了一株药香。
“怎么会。”陆去水脸红,才发现自己看着眼前这女孩的一举一动已经很久了。他赶忙假装很关心被安置在床上的少年的模样,扭过头去仔细端详着他的脸。
“行了,外行就莫要看了。”叶芙林也来到床前,给张永安搭了搭脉象。眼睛却是还死盯着陆去水不放,责怪着他这些年来音信全无。
“你处理的还算及时,不会伤及了他的性命。只是这毒让我有些在意。”
“是否是这毒走脉异常慢,却很深。所到之处毒入九分,难以根除?”
“不错。”叶芙林点头道。
“这毒,若是下在饭菜里,吃完必定暴毙。若是下在酒水里,后半生估摸着也得跟着床过了。”
“你知这毒?”
“恩,此毒名曰诛心。要我说,他的对手一定是唐家堡的人。”
叶芙林默不作声,只是盯着陆去水,眼中有些许崇拜。
“呃,我看他嘴唇发紫,好像伤得不轻啊。”陆去水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招架不住叶芙林这样看着他。方才还是振振有词,马上就语无伦次了。
“别傻了,那是冻得。刚想夸你几句,没想到还是这么蠢?”少女哼了一声,起身出了屋子倒腾着什么。
陆去水刚松了一口气,叶芙林就回屋来了,手上多了两块圆滑的白色小石头,白的像用牛乳浇注而成的。“把这个解毒的石头放在他嘴里,一日一替换,过两天就没事了。”
“好嘞!”陆去水欢快得抢过石头,终于有自己派上用场的地方了。他用力把石头塞进了张永安嘴里。
“啧!脑子笨,手脚也糙!你是要磕掉他的牙吗?!”叶芙林狠狠拍了下白衣的后脑勺,只能亲自上阵。她轻轻掰开张永安的嘴,把石头安定在舌头底下,然后温柔的合上了他的下颚。“这样一来就不会乱动了。”不愧是医者的女儿,照顾人来是得心应手的。
“还是芙儿你心灵手巧。”陆去水缩头缩脑的试探着。
“哼,看来也不是什么都没学会,油嘴滑舌倒是练得有鼻子有眼。看来没少风流。”少女的伶牙俐齿又把白衣呛住了。“你朋友伤得这么重,你怎么连个皮肉伤都没有?”叶芙林坐回圆桌,把另一块小石头用布头精心包好。
“我与他并不相识,只是在林中偶遇。那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身边竟然躺着两个傀儡。”陆去水绘声绘色的描述着:“嘿!那傀儡做的真是细致,要是不看下半身,还真是有几分......”叶芙林一瞪,就把他后面半句话给戳回了喉咙,咽进了肚子。
眼看着她手里的石头就要飞过来了,陆去水赶忙改口道:“真是......骇,骇人!我在路上就听说附近有歹人在林中捉人,没想到让他抢先了一步。”
“人逮着没有?”
“没有。或许我的出现出乎那人的意料,所以便先走了吧。”陆去水道。
“恩......”叶芙林若有所思,一双明亮的眼睛动也不动得打量着黑衣的少年。
“要说俊俏,还是我胜几分不是?”陆去水插嘴道。
“你少给我不正经。我是看他的样貌有些眼熟罢了。”
“看他打扮不像是当地人,你又从不出谷,你认错了吧。”
“我一时也想不起来。此事暂且不提。”叶芙林把注意力从张永安身上移开,看向陆去水。陆去水**一紧,连忙坐的笔挺。这毛病看来是改不掉了。“五年了,可有打听到我爹爹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