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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死于话多

第175章 死于话多

高加诺面无表情,淡淡说道:“这副卷轴不便宜吧?”

“当然,如果没有这副卷轴,我和我的朋友可不敢在四阶潮汐之地滞留。”猎人说道,同时脸上再次浮现出一丝肉痛的表情,显然这副卷轴确实了大价钱。

高加诺:“就算有这副卷轴,在潮汐之地滞留也需要巨大的勇气。”

猎人:“财富总是埋藏在危险之中,不是吗?”

“的确。”高加诺点头。

空气微妙地安静了一会。

直到猎人动了动嘴唇:“这有两片永忘苔,其中一片归我,这件事就算了……你觉得怎么样?”

“算了?”高加诺没理解这句话的逻辑。

猎人的语气有点忐忑,但还是说道:“你杀了我的朋友——他也是摩撒徒,你应该知道这是违背教义的。而且刚刚对付巨角鹿的时候,我也出了力。”

高加诺没有说话,而是自顾自地将两片永忘苔扒下来并收起。

见他一声不吭把两片永忘苔全部拿走,猎人顿时脸色一变:“你难道不怕我告发你吗?”

高加诺拍了拍手的泥土:“我什么时候杀过你的朋友?杀你朋友的是巨角鹿,我不仅没有杀他,还帮他报了仇。”

“是你将巨角鹿引向他的位置!”猎人指着他说道。

高加诺面无表情:“这只是一个偶然。”

猎人冷哼一声:“哼,是不是偶然,会有审判官和检察官来裁定!”

高加诺走向他:“那我也可以请审判官和检察官调查你的朋友对我做了什么,还有你,你敢以摩撒和圣伊夫的名义起誓,你对我从不曾有过恶意吗?”

“当然敢!”话虽然这么说,但猎人的脸上却浮现出明显的迟疑。

以摩撒的名义发誓,虽然关乎信仰,但其实很少引发后果,由于对摩撒不诚实而遭天谴的摩撒徒可能连万分之一都没有。毕竟摩撒作为其神系的唯一主神,每天都被念叨亿万遍,可想而知忙得很,哪有时间理会凡间无穷无尽的誓言。

但在“圣伊夫的注视”下以圣伊夫的名义发誓,这要是睁眼说瞎话,招来神罚的可能性绝对不小。搞不好谎话出口的瞬间,一道制裁圣光就从天而降。

高加诺盯着猎人的眼睛。

足足好几秒的犹豫,猎人才底气不足地说了句:“以摩撒和圣伊夫的名义起誓,我……我现在对你没有恶意。”

高加诺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的同时他继续走向猎人,手里已经握住唤血之剑。

猎人脸色大变,连忙后退:“你要干什么!难道你想在圣伊夫的注视之下杀害一个对你没有恶意的摩撒徒?而且我的等级比你低,你不仅是‘杀害无辜’,还是‘恃强凌弱’!圣伊夫以及赐名给你的圣徒都会严厉地制裁你,惩罚你的亵渎,你将再也无法沐浴摩撒的恩泽!”

高加诺没有多说废话,直接一个箭步冲上去,目光冷厉。

“摩撒——圣伊夫——”猎人的速度显然不足以让他从高加诺手中逃脱,当下只能绝望地呼喊,一边徒劳地逃跑。

两秒钟之后。

伴随着乍现的血光,唤血之剑狠狠斩下猎人的头颅!

【击杀4级人类,经验+200】

“其实,如果你刚才扭头就走,什么都不说,我说不定会选择放过你。”高加诺叹了口气。

其实他还挺理解这个猎人的。

毕竟按照常理,高等级的摩撒徒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摩撒系的圣名,而只要有一节,就不能完全忽视“圣伊夫的注视”。

可以说,在“圣伊夫的注视”下,猎人完全有理由认为自己是安全的。

与此同时,一副“圣伊夫的注视”卷轴又颇为昂贵,猎人用掉之后,难免会产生寻求补偿的心理,进而得寸进尺地索要永忘苔。这也算是一种人性使然。

但理解归理解,高加诺肯定不愿意因此就将一片永忘苔送出去,更不可能放任这样一个随时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家伙离开。

恰好他又是个莫得信仰的人,圣徒注视什么的根本没用。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斩草除根了。

这让高加诺进一步意识到,在潮汐之地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陌生人之间的信任是多么脆弱的东西。猜忌一旦产生,“圣伊夫的注视”也靠不住。

可以说,在潮汐之地,猜忌——包括对猜忌的猜忌,都与开战无异。

该出手时就出手,该下手时就下手。

这就是潮汐之地的生存之道。

高加诺用唤血之剑将巨角鹿以及两个猎人的尸体都处理了一遍,榨干血液,然后收集物品。

两个猎人没什么好说的。

唯一称得上有价值的,大概就是三级猎人身上还有一副的“圣伊夫的注视”法术卷轴。

对于摩撒徒来说,这卷轴有一定的自保作用,可以在潮汐之地等场合威慑相当一部分摩撒徒——特别是高等级的摩撒徒,让他们轻易不敢犯下“恃强凌弱”、“谋财害命”等罪行。

但对高加诺来说就只能拿去卖钱了。

只有摩撒徒会受到“圣伊夫的注视”的影响,越虔诚影响越明显。

高加诺作为一个纯粹的伪信徒,这个法术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既不会受其限制,也不会受其庇护。

算是有利也有弊,对一个正直的人来说,好处甚至可能更大一些。可惜摩撒的圣徒档次都太低了,高加诺根本不会选择他们的圣名,更不可能产生信仰。

处理完两个猎人,高加诺随即开始处理巨角鹿。

巨角鹿的一身血液,早已被转化为一袋血晶并收起。鹿肉大部分只能丢弃,毕竟数量太多,平均价值又不高,只有里脊肉被高加诺保留了下来——六级巨角鹿的里脊肉即使在贵族的厨房里也是一种引人注目的高级食材,价格昂贵,而且高加诺自己也还没吃过。

与血肉相比,鹿皮和鹿筋的单价无疑要高得多。由于挨了十几发血箭头,鹿皮有些不太完整,但考虑到其巨大的体型,即使一小部分鹿皮也足以制成一件皮甲供人使用。鹿筋则是制作弓弦的上好材料,准确地说,巨角鹿的筋被普遍视作制作弓弦的最佳材料,巨角鹿能成为猎人公会的标志,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至于最有价值的部分,当然是一枚六级土系晶核,以及包含鹿角在内的巨角鹿首级。特别是前者,市场售价数十金币,其实和一片永忘苔差不多。

晶核好说,挖出来就是;鹿首和鹿角却让高加诺犯了难。毕竟巨角鹿的体型实在是太大了,单个鹿角都比卡珊德拉的身高还长,简直可以用“壮观”来形容。

也是因此,这玩意才会成为猎人荣誉的象征。

当一个猎人狩猎到巨角鹿,扛着巨大的鹿首鹿角走在路上,人们远远地就能看到他,附近的人更是无不为之侧目。

每到此时,猎人们都会莫名其妙地变成路痴,在城镇里转来转去。

高加诺考虑将鹿角鹿首分割,但一旦分割,收藏价值就没有了。而收藏价值正是其主要价值,这样完好雄壮的鹿首鹿角,可想而知会引来一些有钱人的抢购,或者摆放在自己家里也不错。

于是稍稍考虑,他只好将储物戒的东西一番倒腾,小件的东西全都转移到低等级的储物戒,使七级储物戒腾出空间,总算将鹿首鹿角完整地装了进去。

做完这一切,高加诺继续在潮汐之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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