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圣伊夫的注视
高加诺开着燃血冲刺,在山林间飞快穿梭,身后留下一串残影。这完全是逃命时的赶路方式,作为代价,他每时每刻都需要通过吸收血晶以弥补自身血液的消耗。
不过潮汐之地的时间有限而宝贵,这样做倒也不亏。也只有这样的赶路速度,才能让高加诺在四天时间内,完成对潮汐之地大部分区域的探索。
随着他的全速赶路,两侧的景象飞快倒退。路上有几头低级魔兽试图攻击他,但跟不上他的节奏,直接被无视。
不一会,高加诺就跑完了六公里的山路,来到两株六级植物附近大约百米的位置。
随即他收起燃血冲刺,一边调整呼吸,一边继续向目标靠近,小心翼翼地穿过山林。
他必须保持警惕。
原因无他,永忘系植物附近往往会栖息着一些等级较高的魔兽。
没人知道这种现象的确切原因,只有一些未经证实的猜测。
比如从直观上来看,魔兽盘踞在永忘系植物附近的行为很像是守护——任何试图染指永忘植物的入侵者都会遭到反击,于是很多人便想当然地认为,这些魔兽是永忘植物的守护者。
但仔细想想,这其实非常不合理。
毕竟众所周知,魔兽对永忘系植物不感兴趣。最起码,没有哪种动物具备食用永忘系植物的习性。
智慧生物将永忘系植物视为至宝,但只要智慧生物一看,永忘系植物就会在一天之内消失。
低智的动物倒是可以与永忘系植物长久相伴,但它们却偏偏对永忘系植物无动于衷,连低贱的杂草都比永忘系植物更能吸引它们的注意。
很多人都验证过,将永忘系植物丢进牲畜栏,猪都不吃,狗都不闻,像是对待空气一般。对于永忘系植物,智慧生物有多狂热,动物们就有多冷漠。
魔兽没道理会守护这样一种在它们眼里毫无吸引力的东西。
所以“魔兽守护永忘系植物”这种说法只不过是市井传闻,但凡肚子里有点墨水,都不会相信它的真实性。
对药剂师和炼金师来说,另一种说法无疑更接近真理:不是永忘系植物吸引了魔兽,而是魔兽催生出了永忘系植物,魔兽的属性决定了所催生永忘植物的属性。
因此魔兽们不是在守护永忘系植物,而是在守护它们自己的栖息地,守护永忘系植物不过是顺带的,毕竟永忘植物生长的地方通常是魔兽栖息地的最中心,靠近必然意味着入侵。
这种说法明显更有道理,但却很难验证真伪——对它的验证几乎无异于试图种植永忘系植物。
还有一些法师提出过更有趣的假设,他们认为永忘系植物的生长是完全随机的,在时空中有着绝对均匀的分布。
但就像长在闹市区的永忘系植物很快就会消失一样,长在无魔兽守护区域的永忘系植物也会很快被人摘走,并且摘走的人多半不会声张。
只有长在高等级魔兽栖息地的永忘系植物会流传开来,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资,进而形成“永忘系植物附近大概率有高等级魔兽”的错觉。
但不管怎么说,至少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中,永忘系植物附近大概率存在高等级魔兽。
高加诺也很快印证了这点。
当他穿过几丛灌木并绕过一棵大树,一个体型如同大象的棕黄色身影随即映入眼前。
一头巨角鹿。
鹿如其名,一对巨角宽逾数米,看上去十分显眼,甚至有些壮观。
所以高加诺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对被猎人公会用作标志的惊人巨角,并由此立刻判断出它属于一头巨角鹿。
巨角鹿也发现了高加诺。
“吼!”它的心情似乎非常暴躁,当即从地上爬起来,发出一声怒吼。
吼声未落,它的皮肤就隐隐一变,呈现出岩石般的光泽与质感。
大地之肤!
高加诺相信,巨角鹿使出的就是大地之肤,或者是某种非常相似的赐福能力。
这并不令他感到奇怪,毕竟种种迹象表明,魔兽的升级模式和智慧生物存在许多相通之处,也有赐福之说。
而且人们普遍认为魔兽或者说所有动物都有“信仰”,只不过不同于智慧生物信仰的千奇百怪,动物们几乎只会信仰大自然、元素等原始而朴素的概念,这让魔兽们获得的赐福几乎都是源于元素。而像巨角鹿这种以大体格著称的陆地生物,十之八九都是大地母亲的“信徒”。
高加诺本来还想在大地之肤状态下硬刚,但在看到这一幕后,立刻调整战术——和同在大地之肤状态下的魔兽比拼力量显然是个愚蠢的选择。
他将迅捷微风附在四肢,使自己变得身轻如燕。
也就在此时,巨角鹿怒吼着发起冲锋,一对几米宽的深棕色鹿角仿佛两把巨大的战刃,直指高加诺。
“轰隆——”它的冲锋声势惊人,沿途的地面轰然崩裂并发出巨响,巨大的鹿角将沿途的灌木与小树悉数拦腰截断,破碎的枝叶一时间纷纷扬扬。
速度当然也是极快。
但比高加诺还差了点,而且明显笨拙,无法做出敏捷的转向。
升到六级后,高加诺能控制的迅捷微风达到十二簇。
在这些迅捷微风的加持下,他感觉自己的重量可能比达莉丝还轻,几个跳跃就直接跳到不远的一棵大树上。
巨角鹿当即扑了个空,沉重的蹄子在急剧减速的过程中踏出四道深痕,土石在隆隆声中一阵飞扬。
但它并不气馁,紧接着调整方向,巨大的鹿角对准高加诺所在的大树,挥蹄蓄力,同时发出阵阵低吼:“吼——”
高加诺则戴着重击手套,迅速弯弓搭箭。
一支黑钢穿刺箭搭在弓上,十簇迅捷微风缠附。
迅捷微风之所以只附上十簇,主要是因为他发现,更多的迅捷微风几乎不能发挥实际作用。
十簇迅捷微风差不多就是一支箭的极限——不论怎样改进箭羽。这提醒了高加诺,或许以后应该换一种与迅捷微风更适配的远程武器。
血箭头,满弓,瞄准射击!
“咻——”弓弦猛振,只听一声破空,黑钢穿刺箭激射而出,转瞬即至。
伴随着血飞溅,一道伤口立刻在巨角鹿身上出现!
伤口大概十几厘米长,如果放在人身上,多半是重伤的结果。
但对于体型堪比大象的巨角鹿来说,这种伤口也就是轻伤。
看来得多射几箭才行。
高加诺估摸着,至少要射七八箭,才有可能干掉这头巨角鹿。
或者用唤血之剑砍,三剑应该就够了。但他不打算这么做,毕竟巨角鹿远没有足够的智力和敏捷去闪避箭矢,既然如此,还是用箭比较稳妥。大多数魔兽都是这样,猎人也因此成为弓箭手的同义词。
高加诺瞄准射击完成的半秒钟后,巨角鹿的冲锋再次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