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看了好一会才认出他是米乐乐,之前那个让她误以为是女孩子的少年。他现在该有二十二岁了,可是因为骨架瘦小与长相稚气的原因看起来富有少年感。但真正让她意外的是,他不再穿热爱的洛丽塔服饰,而是剪了个寸头,穿衣风格也变成了普通少年的衣着。
米乐乐先她一步回神过来,他瞥了白露一眼,语气和曾经相差无异,“你怎么一副我没穿衣服的表情。”
白露回过神来对他歉意一笑,bill知道她在看什么,便解释:“这小子早两年在外碰一鼻子灰,现在就改回正常穿着。所以说这世道啊,早不是仅靠热爱就能活下去了。”
白露听着心里不是滋味,他们这行业,有时候审美眼光超前了就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奇装异服,容易受到指指点点。所以做他们这行除了配备对时尚高度的嗅觉外,还得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否则没法在这行业下走得长远。
“是我自已不想穿了好么。”
米乐乐将手中的图稿搁置在bill桌上,斜眼看了白露一记,“什么时候回来的?”
白露浅笑,“回来快一个月了。”
“哦。”
bill接过桌上的图稿,一边清点着一边吐槽:“得了吧你,我上次还撞见你在服装室里摸裙子。要不是咱们都心知肚明你是个什么人,我当时铁定把你当变态送警局里处理。”
米乐乐脸颊掠过窘迫之意,许是没料到自已背地做的事情被bill撞见,现在还被她无情当众揭穿,着实让他脸上无光。
白露及时圆场,“也到饭点了。乐乐,和我们一起去吃午饭吧?”
米乐乐回头看她一眼,轻轻地嗯了一声。
三人乘上厉成玦配备给白露出行的车上,bill一坐进那豪华车饰间里发出舒服感慨,“诶,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这车一看就是定制款,怎么也得几千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