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历一九二零年七月十二,是六爷的寿诞,这一日他广邀宾客,在六国饭店摆了席面,场面大得很。
盛爱颐穿着一身儿d’amour的长礼服,因着是参加寿宴,便选了喜庆的正红色。
火焰般的颜色衬得她肤白胜雪,配上乌黑的长发更添了几分风情。
设计的是大胆的不对称衣袖,一边只有根细细的肩带,另一边却是飘曳的广袖,配着鱼尾裙摆,勾勒出她的好身材。
盛爱颐今儿把头发卷起来了。
再这个没有烫发技术的年代,这个方法真是笨得很。
不过说来倒是简单。
洗过了头发之后用毛巾把头发固定缠绕,等到干了,便成了优雅的波浪。
不过因着她的头发浓密又长的很,这“晾头发”的过程是极其辛苦的便是了,她中途好些次差点儿直接睡了过去。
还是季沁见了把她叫起,才不至于让她湿着头发睡觉着凉头痛。
盛爱颐准时抵达现场,端的是一副好家教。
而那些与她打过许多次的公子哥儿们,再见着她进场的时候,第一反应竟不是她有多美,而是仔仔细细的四周查看了一番,没见着那只凶恶的大狗,也没见着她那比大狗还要凶恶的侍女,才不约而同的长长的舒了口气。视线也终于放心大胆的黏在了盛爱颐的身上。
美!真美!
她的美让这正厅的女子都成了陪衬。
那样火红的颜色,像极了她的性子,张扬而鲜艳。
那样自信而慵懒的神情,仿佛现下的这些人都只是来观赏她的美一般。
那样明亮而满是狡黠的眼眸,哪怕是只被她的余光扫到,也足以让人怔楞一刻。
盛爱颐与谁都不熟,虽是孙用蕙的娘家故居在北平,不过听闻孙老太爷近日并不在此,想来孙家人是不在这儿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