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樱电话打来了。我有预感。这预感是什么?总之不是好东西,模样像魔鬼。
英樱说:“我没喝好,想继续,你愿意请我再喝点红酒吗?”
她这种语气,如果想拒绝,确实需要一个好理由。理性淡若游丝,就像一个挣扎的姿。但夏夜已经深得令人心慌:
“太晚了吧?你,明天不用上班吗?”
她并未直取我本已脆弱的盾牌,而是嗖一下跳开,之后绕到我的腹地。她嗤一下笑出声,说道:“你要不愿动,我去你家找你,我知道你住处!”
英樱够狠,直接祭出杀着,对我来说,那比让我睡在马路上还要无法接受。我只能缴械了。我问:“我们去哪儿?”
我脑中闪出第一次见她时那种似四而非的浪漫画面。一闪而过:河边。草地。篝火动荡。烤全羊的膻香与琼浆的腥甜在夜风中扭动。那个长发垂肩的男生,穿一条口袋似的脏兮兮灰毛衣,抱一把木吉他,半醉半醒唱一首民谣。他的歌声穿过黑夜轻轻飘向了谁……他那颓废、装死的德性痒痒搔惹了谁……忽明忽暗光影中,墨绿色草地上,婷婷立着一只白鸽,顾盼流转,曼妙生姿。白鸽,白如神话。而那个宛如神话一样的白裙女孩,就是英樱……
一艘游轮宾馆,名曰“水上席梦思”。我不知道猛犸城居然还有这个地方,位于城南湿地人工湖上。游轮似乎一直在行进中,因为有机器的声音,像音乐一样在佐餐。我和英樱喝着红酒,烤着乳鸽,打情骂俏,用语言在进行前戏,晕晕的,蒙蒙的。包房在头等舱里,雪白薄纱窗帘外,可以看见与舷窗平行的湖水水面,在不停拱动,拱动,凸凹有致。她整晚都在用湍急的水向我证明,她就是那种物质。
我记得她是如何与我袒诚相见的,那与她白领的身份,已无任何关系,她如火如荼,成了荒野上漫卷而起的火龙,不把自己烧成灰烬,不会熄灭的节奏,她的各种姿态、声音、体位,都是我之前不敢想象的,但我不记得她最里面都穿了什么,似乎不落俗套、先锋极简。那是与穿好衣服后侃侃而谈、娇羞万状的她,极度分裂的另一个英樱,在这个夜晚,就像一场无耻的邂逅,与另一个面目狰狞、心怀莫名鬼胎的我,缠绕在一起,以酒遮颜,借酒宣淫……
从游轮上走下来,东方天际已躬起一片鱼肚白色。猛犸城却还躺在晦暗中,像庞大泥沼上堆积起来的,一座弱不禁风的虚假城堡。不能说这荒唐的一夜只有流逝,所得其实也触手可及:我的臂弯中,自自然然插进来一只软软的滑腻手臂,就像一块泥沼的空白处,被先入者安上一枚旗帜,标为领地。这感觉真他妈自恋,但事实大致如此。英樱只会因此安心,自觉是天赐的奖赏吧?
当然,英樱不是一个笨女孩,尽管痴情本身并不是聪明的,但在我打车送她回家的路上,她轻快地捋着被风吹拂飞扬着的头发,双眼亮亮地说:“我不是小女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毫无压力,你也不要有,只要不想太多,蛮好的!”
面对真实,瘪犊子才会不为所动,但我只是不知如何回应这种真实,因为我的真实会像冰碴子一样,我想那对此刻的英樱来说,将是残忍的。其实,我极度讨厌装x那种人,但是现在,被一个女孩这么无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