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到象郡的第一个上元节,白家变成了一座不夜城。
去年上元节出现在沧浪县城的所有灯好像又汇集到了一处,依旧是数千盏羊角灯林立如星辰,其余又有各色琉璃、绵纸、薄绸、水晶、贝壳等大大小小的花灯,和多出来的几百颗夜明珠一起高高低低地出现在路边、水岸、树梢、屋顶……站在高处看去,这偌大的院落仿佛是一个玲珑精致璀璨绝伦的玩具,美得令人窒息。
有些灯上也写了灯谜,覃御不显得好奇也没有茫然的意思,看不出究竟会猜还是不会,杨熙也不问,只在她身后几步远处不紧不慢地跟着,再往后则是董伯娘岳同他们和时家兄妹。
时放这两年在象郡成长很快,杨熙给他找了学馆念书,承担他的束脩和纸笔费用,他以在郡侯府打杂跑腿为回报,有时出去得了赏钱杨熙也不要他的,他都仔细攒了起来,去年秋天居然能在郡侯府附近租了一所小院子,又托陈平帮忙联系商队,把祖母、母亲和妹妹接了过来。杨熙听说后,说府中人少空屋多,借两间房子给他们住也不是不可以,省下钱来好方便日后买房,但须得时放答应两件事,一是在十七岁之前考中秀才,二是考完秀才后参军三年。时放答应了下来,所以最近比往常更为用功,只在学堂放假时才会来白家,来了主要帮着黎耘收拾花木,间或跟覃御学画画和下棋。
时放是个很很认真努力的少年,不过在棋与画两道上头,他的进步远比不上妹妹时妍。
时妍年纪小,脑瓜却一向比哥哥好使,且她性格也是打小不爱说话,嘉嘉急了还要埋怨覃御总不吭声,时妍从来不会,所以倒数她和覃御待在一起最自然。这小姑娘很懂事,每来白家都要先默默去厨房帮着洗菜摘菜,再把鸡鸭圈打扫一遍,才把手脸都洗干净,拿着时婆子做的绿豆粉糕分一半给嘉嘉吃,剩下一半给覃御。覃御吃她半块糕,再送她一沓画纸或者一本画册。阿糯则怜惜她和自己一样自幼失怙,便很乐意带她玩,还肯教她打算盘,她都学得飞快。
后来有一度时妍不怎么过来,阿糯问起时放,时放也不明所以,倒是凤稼在一旁笑说:“我看这孩子很喜欢杨大人。”见众人不解,她便又道:“嘉嘉还小,性子又活泼,不管是杨大人、陈大人还是时放你,来了她都主动要人抱,时妍也是个孩子,哪有不羡慕的?”听了这话后,不知时放回去和妹妹说了什么,他再来时时妍便又跟着来了。不过这一回时放就只让妹妹坐在小凳子上歇着,他自己把那些洗洗刷刷打扫鸡屎的活儿一概揽下,路上走不几步便怕妹妹累了硬要背她,还常常从黎耘那里讨来花花草草帮妹妹插在发上,甚至当着时妍的面都不再抱嘉嘉了,凤稼看见回去告诉众人,众人皆以为十分有趣。
因时放念了书,颇会猜几个灯谜,凡他猜出的,伯娘都让他把灯拿了,时妍手里很快提满了灯,乐得眼睛弯弯,还慷慨送了两个给嘉嘉。
嘉嘉无疑是所有人中最高兴的,不停欢呼着前后跑来跑去,浑没注意到自家娘亲一直没有出现。
或许是董伯娘她们的劝说起了效用,齐平和陈平在上元节夜里无心看灯,而是待在厨房商量好了成亲和婚后的一应事宜,阿糯听完壁角后把这消息宣扬了出去,众人自然一片恭喜之声,连嘉嘉这个不怎么懂的也跟着乱拍巴掌。唯覃御依旧无动于衷,洗漱过后照常睡了。
等到满园的灯光渐次熄灭,杨熙往覃御房里去了一趟,却意外发现沈慕比自己早了一步。
2、
沈慕原本存过留在象郡的打算,后来不知怎的改了主意,依旧回去领自己的差事,只每两三个月来看覃御一次。方才他正低头看覃御腕上的伤疤,见杨熙来了便将覃御的手放回被子,低声说:“我看她是胖了一点,大哥还好没有黑下去。”
杨熙见他言语轻松,也就陪着笑笑,问他要不要去外面说话。沈慕没有动弹的意思,杨熙也不坚持,就在窗下坐了,低声问:“近来可好?”
沈慕不答反问:“苏铭有没有来过?”
说起这个,杨熙也觉纳罕:“不曾来。”
沈慕顿了片刻,嘴角莫名浮起一丝冷笑:“我刚记事那几年是在苏家过的,与苏家两兄弟也算是交情匪浅,可若说起对他们有多了解,倒不敢恭维我自己。”
此人年纪虽轻,却素来不爱将喜怒摆在脸上,故而杨熙很快觉出异样,不得不问:“怎么了?”
沈慕将覃御床上的帐子放下,又起身把不远处那盏地灯拧得暗了些,方看着那昏黄的灯罩慢慢说:“苏铭和苏钦从小没有见过各自的母亲,苏相则把父亲这个身份当作例行公事,他们年纪小,想被长辈关心爱护也是人之常情,所以……”他的声音到了这里明显有些冷硬,嘴角的笑意已完全消失不见,“他们两个都非常敬重姑姑。——姑姑待他们也一向很好。”
杨熙听完想了想,因想不通这番话背后之意,便没有出声。
“我看大哥很喜欢孩子。”沈慕说到这里看了杨熙一眼,杨熙眼神微闪,未及回应,沈慕已又转回头去,继续说道:“世人说孩子的心思最纯良,这话放在毓儿身上合适,说起当年的苏钦和苏铭却未必。当日这兄弟两个非但没有因姑姑的缘故对毓儿爱屋及乌,只怕反而根本不愿看到一个痴儿夺走姑姑所有的关心,恨她还来不及。”
这话诛心,且与杨熙素来对苏家兄弟的印象完全背道而驰,故他心里不觉闪过一刹那愕然,但口中却也没有反驳,只将视线落在眼前那顶帐子的玉钩上,静待后续。
沈慕好似也并不在意杨熙的反应,顾自接道:“苏铭或许要好些,但他向来唯苏钦马首是瞻,从不敢违背苏钦半个字。那一日苏钦将毓儿推落水中时,他便只在旁边看着。”
3、
沈慕语气十分淡然,杨熙却再也平静不下去,只觉心跳越来越快,太阳穴涨得发疼,缓了半日方能发出声音:“慕先……”
“大哥不必疑我。”沈慕对他没出口的话像是早有预料,忽地又笑了笑,“苏钦十五岁上执意离家出走,中京人都说他是因为太伤心,多夸他重情重义,大哥许是也信过这种鬼话。”
杨熙还真信过。他一直以为苏钦是个倔强而有天赋,又极肯吃苦,势必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至于苏铭,那人虽行为怪诞,却颇有敢作敢当的气势,更兼有一支生花妙笔可抵万军,在中京满眼的俊才子弟之中,这两兄弟可以毫不谦虚地堪称翘楚。
“如今自是不比小时候。”再开口时,沈慕的语气变得柔和了许多:“小时候,只有我全心全意护着毓儿。苏相太忙,他更关心的也是姑姑,而姑姑有时……姑姑有时……”
他顿了两次也没能说下去,杨熙不曾接茬,心里却想:覃御从没忘了你,她只是……
只是不认得你了。
这话太无情,所以杨熙并未说出口。
“多谢大哥这些日子对她的照顾。”沈慕终于转过身来面对杨熙,半张脸被隐在灯影的黑暗之中,眼睛里却闪着奇异的亮光,“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又订了亲,原该由我来看着她,不该麻烦您,她若有知,只怕也会过意不去。”
“麻烦”?“过意不去”?杨熙垂下眼睑,顿了顿方说:“那年在汝南,白络瑜托我送她到云台行宫,她同我说,之所以离家出走,是想证明自己一个人也可以生活,不需要拖累了谁。她说……这于她而言事关尊严。”
杨熙知道沈慕想要什么回应,也知道这个要求不算过分,但他又的确不想把话说得太明确,所以才提起旧事,无非是要借此告诉沈慕,他或许有私心,但他更懂得尊重覃御。
说实话,沈慕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只是他也知道,自己再是和覃御有自幼的情谊、再是订了亲,也抵不过那个人如今并不认他——而且很有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认他了。
他很舍不得,可如今还不是时候。
4、
沈慕最终在象郡待了七天,七天里距离清醒的覃御最近大约有二十步那么远,再近就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