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青春是一本书,那我的青春就是被撕掉结局的扉页。
我是顾溪,20岁之前,我做了一件很错的事,20岁之后我又做了一个很错的决定。
我放弃了我人生中第一个选择,放弃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人。
人们常说,你总会在不知不觉失去什么,我以为是像鱼吸进的水,吐出去的泡,是益处,不是偿还。
我知道,这个思想是自私的。
曾经有个人当着全校的面跟我说:“顾溪,我会娶你,在未来。”
那个时候的我,喜欢的是那个温柔体贴,成绩好到一流,还帅的不行,自带闪光点和出场bug的简潇。
对于简潇,我喜欢了十年,我也不相信我竟然喜欢了他十年,从小学三年级他转校到我们班里开始一直到高三毕业。
为什么说喜欢了十年呢?因为最后不喜欢了,我突然发现,原来喜欢了十年的人也可以说放下就放下。
喜欢简潇十年,最后却错过了一个男孩,一个出现在我生命十年又消失不见的人,那个说着要在未来娶我,说着永远陪伴的誓言,可最后都抵不过“永不再见”四个字。
喜欢简潇的是那个青春期磁性荷尔蒙作怪和天真烂漫的顾溪。
在某个夜晚,我想过,如果三年级他不是我同桌,我没有抄他作业,是不是就没有之后的事了?如果没有那些朝夕相处,是不是对他只是朋友那种关系和情谊?
我也懊恼过,如果不为了跟他考同一所中学,我就不会死活拒绝搬家的母亲。要是我搬走了,就不会跟他念同一所高中,我会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把他淡忘,我会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重新结交朋友,考个好一点的大学,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也就不会遇见那个转校生,那个最后消失在我世界的人。
小时候的《西游记》,当所有人都在崇拜孙悟空的时候,我却独独喜欢唐僧。那样一个温柔善良俊美的男人,难怪会将女儿国国王迷住,我小时候还大叫,长大了一定要嫁给唐僧,把全家人都逗笑了。当时的我还以为她们在否定我,急的哇哇大哭。
之后的简潇,就是我心目中的白月光,电视剧里的唐僧,世人眼中的三好学生。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他说他叫简潇,还成了我的同桌。
我是一个脑袋特别不灵光的人,语文还好,数学就真的不行,我也有认真听讲,可就是学不会。
只知道那次数学老师检查之前黑板上布置的题,完全没有做的我真的快急哭了。是简潇把答案摆在我面前,对我说:“之后自己再重新做一遍哦。”
我当时什么都没想,只想着赶紧把答案先写上,以至于把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答案也写上了。
数学老师最熟悉我不过了,看见我把题全做对了,扶了扶眼镜,盯了我一眼,我紧张的在桌下把衣角都抓皱了。
他看了一眼,将一个原题写到了黑板上,叫我重新做一遍,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
“37÷2”,很简单吧,可对于那时的我,那时的笨蛋,我站在黑板前,脑袋嗡嗡作响。霎时间慌的想钻进一个洞,一个所有人都看不见我的洞。
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台下的目光和不听使唤的手,我想过转身告诉老师“我不会做”的时候,是简潇。他站起身来跟老师说,这个题我之前不会做,问过他,他教我的,可能是我一紧张就忘记步骤了,申请上台再给我讲一遍,老师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