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共带来两只,一只煮,一只蒸,我就偿了那只蒸的,撕开尾部,夹了几块白丝丝的肉,蘸着蒜泥吃的,也没吃出个鲜来,觉得还不及猪肉香呢。
朝弟笑哗我,说我是没有口福的人,多好的美味,我竟然吃不出来。或许是我没吃过,吃不惯这味儿,不觉得味道极妙。
虽然我并不觉得多么可口儿,可对我来说也算得上极为丰盛的一顿了,尤其朝弟告诉我说,这一只就价值一百八十元时,我都惊讶了,我还从没吃过这么贵的东西呢,这对我来说怎能不算丰盛呢。
可惜的是,我没有口福,也吃不出好来,觉得还不如家常便饭好吃,看来,我也就是这命,只吃得惯粗茶淡饭,也不是“贵”饭不好吃,觉得没什么特殊,还那么死贵,可惜了那辛苦挣来的钱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