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一点都不像他描述的,你长得挺漂亮的。”
“怎么会?你竟然会觉得我长得漂亮?!”
“真的,你是一支潜力股。”
马影洛,谢谢你,虽然你后来无福消受我这支潜力股,但是,谢谢你那个时候对我说的这些话。也许,我把你定义我最用力喜欢过的一个人,这不是一个定义,而是一个烙印。
我们后来一直沿着山路到处走,我问,“我带你走这样的地方,你会不会觉得很意外?”
“和我来之前想的差不多。”
说实话,像他那样长得又高又帅家里还有钱的男生,那么不嫌弃我,能够和我去做那些无聊的事,认真听我讲话,我真的很感激。而且哦,现在的我,虽然比以前好看点,但是现在的我绝对没有勇气去追这种档次的男生,不是怕受伤,是真的没信心,真的怕丢人。想想那时候的我,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我喜欢那个时候的我,心很干净,喜欢就会用力去追,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就会一腔热血,满腔热情。现在的我,对感情这种事,真的已经麻木了,像快熄灭的烛火,不愿意跳动。
我们走了好远好远,看过飞机场以后,在回去的路上经过一个电气焊的修车店,他忽然走到我的另一边,抬手帮我挡住了那刺眼的白光,我傻不拉几的的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突然换到另一边,还抬手,就问,“怎么了?”
“那个电气焊的白光太刺眼了,怕刺到你眼睛,看多了不好。”
那个光只是在我的侧面而已,我自己都没有那么爱护自己,他却比我还爱惜我。
我们走到一家小吃店的时候,我准备坐下去,他说,“等一下。”
他抽了一张纸,把我的凳子还有我面前的桌子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才让我坐下来。那时候,我们只是朋友,他都对我那么好。
再后来,我们在路上走着的时候,他买了一瓶牛奶给我喝,我喝的时候力气使大了,把牛奶挤了出来,我黑色的裤子上立即沾满了鲜亮的白。正在我尴尬的时候,他蹲下来,拿出纸,给我擦我裤腿上的牛奶。
这些事没有一件是瞎编的,他真的那么好。所以,马影洛,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一辈子守着你。我最不应该的就是在你说不喜欢我的时候,想到了自己的尊严,在你走了之后,我没有紧紧跟在你身后,以至于,我丢了你。
事实上,如果这么多年来,我要是一直如一缕阳光,陪伴着你,你就是一块石头,也该让我给捂热了吧。不能怨你后来讨厌我,是我不会爱人。没有被人爱过的人,怎么会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呢。只愿一生爱一人,因你是独有。爱那么多人,真的不如一直爱你。如果我一直跟在你身后的话,怎么都不会跟你走散了吧。
你是我的初恋。虽然我从来没有做过你的女朋友,你一直不是我的男朋友。
马影洛,要是有一天,你看到了我写的这本小说的话,我只想让你看到三个字,那就是,对不起。
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值得你爱的地方了,遍体鳞伤,行尸走肉,死气沉沉。你说你喜欢《玉满堂》这首歌,我说我喜欢《卡农》。现在我们在各自的城市,看着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人。
你会惊讶我的记忆力怎么会那么好吧。其实我本来就喜欢删东西,脑袋里留下的东西不多,脑容量已经骤缩,可是我在写小说的时候,慢慢的回忆,想起来的越来越多,那些小细节全部都记起来了,你的好,原来还在我心里藏着的。我本来是不记得我们去吃东西的那个细节了的,可是刚才写着写着,突然想起来,竟然还有这件事的,我都差点忘了。
至于我们之间后来的故事,我不知道要不要写了。还是不写了吧。我已经忘了。总之就是,我们没有做过男女朋友。现在是朋友。我和马影洛的故事,到这里就好了。
毕加索说,世界上没有爱情,只有关于爱的记忆。
我说,人无法得到爱情,只能得到一些关于爱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