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冯洛焉每天看男人练一套拳,连看九套之后,他的鸳鸯红盖也绣完了,栩栩如生的两只鸳鸯交颈而卧,喜庆吉祥,令人看了生出许多甜蜜蜜的味道。李棉接到红盖头时,抱着冯洛焉原地蹦哒了好几下,吓得冯洛焉赶忙稳住她,生怕她滑了孩子。
小南村向来的习俗是这样的,凡是外嫁的姑娘,都是要在迎亲的前一日夜晚摆酒宴大请宾客,到了正式迎娶的那日,倒是不需要摆宴。
因此这几日可忙坏了林芝,她组织起村里的大大小小,杀鸡宰羊,置办物品,忙得焦头烂额不可开交。冯洛焉性格柔和温吞,完全做不了这些需要用嗓门指挥的事,因此也帮不上什么忙,最多帮李棉看看妆容画得如何。
战乱年代,即使是偏僻的山村,也是极受影响的,大伙儿都不是富裕人家,能帮的,能给的,都拿了出来,拼拼凑凑,好歹撑起一场喜宴。
很快到了摆宴的那日,新嫁娘是要出场的,新郎官不用在场,等于是新嫁娘与娘家的最后一场离别宴。
冯洛焉早早地做好了晚饭,这时落日刚悬在山头,村庄被万顷霞光笼罩,呈现出不真实的美。
“萧大哥,吃晚饭啦。”冯洛焉已把菜端上桌子,这几日桌子和灶台的距离是极近的,房中大部分空地留给男人练拳,在他大展拳脚时,其他的物品不免可怜兮兮地蜷缩在各个角落了。
男人两腿站稳,双手往身前一放,收住了整套动作。他此刻挥汗如雨,浑身发烫,今天练的这套拳法最主要的精髓便是激发体内的热力,使臂膀、腰身、小腿充分活络,达到力与技的结合,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连耳尖都发烫发红,男人实在受不了这种热度,一狠劲儿扯开了胸膛的衣襟,露出精壮虬结的胸膛,麦色的皮肤上滚落颗颗汗珠,一种致命的性感犹如毒药般散发。
冯洛焉佯装生气,拿起汗巾走过去,凶道:“萧大哥,说过很多次了,不要扯开衣服,开春了,很容易着凉的呀。”说完他走过去轻轻地替男人擦去滚落的汗水,口水吧嗒吧嗒往喉咙里咽,口干舌燥,但是眼睛还是死死地盯着男人胸膛看,恨不能戳穿它。
冯洛焉早就发过誓,只要男人复明了,便不再存那些妄想,会将龌龊的想法全部剔除,远远地离开他,再也不会打扰男人原本坦荡顺畅的人生之路。
所以在那之前,让他小小地任性一下吧,满足他卑微的、渺茫的请求吧。
“你在吃什么?”男人一面享受冯洛焉温柔的服侍,一面疑惑道。
冯洛焉立即停止吞咽,心想坏了,自己卑琐的行为一定被男人察觉了,“没、没啊,我可能饿了吧。”
“那就吃饭。”
“那个……”冯洛焉为难道,“萧大哥,这桌菜你先吃着,我待会儿就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男人这才惊觉他要去喝喜酒了,这顿饭只能是自己对着空屋,独自咽下。
“是么?那你去吧。”男人潇洒道,“我一个人正好。”
冯洛焉细致地替他拉好衣服,歉意道:“我会很早回来的。”
“不必。”
“我会的。”
“……随你。”
和他争辩这些毫无意思的东西,男人却莫名地觉得温暖。换做从前,争执些这种东西,肯定会被他嗤之以鼻,出言讥讽,而如今,他从中体会到一种叫做温柔的东西。它正像蔓延的水藻,爬满男人的心房。
冯洛焉出门前,特意将油灯举到男人的饭桌旁,即使男人看不见,但在他看来,这么做或许可以为男人驱散一些黑暗的孤独。
那个独自捧着一碗满是菜的饭的男人,吃了几口,忽的觉得眼睛又痒了起来,忍不住抬起一只手捂了上去……
喜宴摆在林芝家门前,总共八桌,全村老少妇孺全部都已坐满,大伙儿欢欢喜喜,说说笑笑。小南村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至少,六年了。
六年来,头一次有姑娘要出嫁。本来家中无父,是不主张晚辈草率成亲的,然而碰上李棉这么个出格的丫头,总不能生了娃再成亲。
屋外建了个露天的灶台,大块大块猪肉正炖得喷香,诱人的气味飘散四方,几个还没吃晚饭的姑娘狂咽口水,眼巴巴地朝大铁锅这边儿望。
林芝挥着大铲子,汗如雨下,时不时揭开锅翻看一下熟度,一抬头见一群人饿狼似的瞅着她这儿,气吼吼地嚷嚷:“看啥看啥?又不是不给你们吃?!”
几个婶婶们笑开了,刚赶到的冯洛焉听见她的话,也笑了起来。
帮忙烧菜的几个姑娘忙个不停,一盘盘的菜接二连三上了桌。李棉跟只花蝴蝶似的,在桌子间转来转去,与大家说笑,喝酒。
这酒是何平派人运来的,说是助兴用的。李棉尝到了酒的好滋味,捧着酒碗挨个敬过去。
林芝见着了,吓个半死,连忙对冯洛焉道:“你赶快把酒碗从那死丫头手里夺过来,肚子里有了娃还敢这么喝,要是醉死了出点事儿咋办?”
冯洛焉本身对酒不是那么感兴趣,即使曾经被林芝唬着喝过几杯,他还是不爱喝。何况他不胜酒力,喝完后出过洋相,使得他对酒更加敬而远之。
得了林芝的命令,他火速赶过去,一把夺去李棉手里的碗,“阿棉,你喝太多了!”
李棉笑得灿烂,正体验飘飘欲仙的滋味,结果半路杀出个冯洛焉,她一愣,回头一看,瞪眼道:“阿冯姐姐,做啥要抢我酒碗?”
“你有身子,不能多喝。”冯洛焉义正言辞道。
“明天可是我大好日子,你就不能宽容一下呀?”李棉气道。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