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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第96章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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