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在经过一处小镇时,奕无情便命车夫停下马车,寻一家客栈休息。
小镇不大,却地处来往于京城的要道上。
来往京城的客商们,往往会路过小镇,找间客栈休息整顿。
不过,奕无情多年经过此地,却是从未在此地的客栈住宿过。可能是归家心切,也可能是对外面的客栈全无好感罢。
客栈的李掌柜见过南来北往的客商众多,但今个儿这商队却还是第一次见。其实也算不上第一次,只是商队的领头人却是第一次见。
为首的马车虽看来朴素,但李掌柜也算见多识广了,自然能从这朴素中看出点儿门道来。比如这马车车厢比较一般的车厢要更为宽大,驾车的马也是四匹,车轮式样却是第一次见,并不是普通的木质车轮。车厢两侧镶有窗户,而正面则是有一扇关的严严实实的小木门。
他好奇的盯着这辆马车许久,直到它在自己的客栈前停下。
车夫跃下马车,十分恭敬的说:“主子爷,到了。”
不见马车里有人回话,倒是车门自里打开了,一阵白雾和着风雪飘出,那是温暖的气息。一名黑袍男子裹着件同色皮裘缓缓布下马车,风吹动着他罩在头上的风帽,飒飒的,是帽檐上蓬松的狐狸毛。
风帽阻隔了人们的视线,却让人对‘他’的面容更加好奇了。
紧接着,马车上走下一名大约十来岁的男孩儿。一身雪白的狐裘,没有戴风帽,任宽大的帽子被风在身后吹着。李掌柜偷偷看了眼,就断定这孩子将来定是个人物。不说他日后会有如何建树,但光是这孩子的面貌,就足以引得那些个闺女们趋之若鹜的。小小的年纪就长得一副迷人的样貌,这长大了,可要如何是好?
正想着,黑袍男子已经迈步进来。而这一眼,却也让李掌柜足以看清来人的面貌。放在袖筒里的手抖了抖,心里暗道:好个乖乖!方才还说那孩童,这男人才是真正的妖孽啊!你说你一个大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有必要吗?
奕无情在商场上奋斗多年,察言观色更是一流,虽李掌柜极力掩饰,也难逃她的一双利眸。只一眼,大抵就看出他在想些什么了。若不是现在当着这么多人,她真想摸摸自己的脸。你说你要是长大和前世里一样平凡多好,非要这么出跳!
“掌柜的,住店。”
清冷的嗓音引得李掌柜打了个哆嗦,忙接口道:“客官,请问几位?”
奕无情淡淡回道:“客栈中可有其他住客?”
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