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笑了,这是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叫他陶暮,全名,也是第一次用这样冰冷的质问语气叫。时间真的是一个神奇的东西,真的可以带走美好的一切,将一切不愿意见到的沉淀。
中学时代,她享受着他的爱情,现在,她消耗着他的友情。她,到底是有多幸运,能够将他身上的阳光带走,变成此时的灰暗,像是一个最幸运的恶魔。
“我不知道是你!”
陶暮低下头,她真的,不知道是他。
“你的意思是你的目标是阿译?!”齐瀚转过头,看着房间内的东西,才发现自己走错了房间,前所未有的恶狠狠的语气,拿起地上散落的衣物。“一晴和小若有哪一点儿对不起你,你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
陶暮没有回答,不知道是不是心虚。梨花卷巧妙地遮住了小巧的脸上的情绪,外表单纯得像个孩子。
齐瀚以最快的速度穿好了一副,拿起地上的抱枕,直接向陶暮头上砸去,“丧心病狂。”
陶暮将脸颊都掩藏在头发之下,没有眼泪,一张小脸上开始绽开花朵。他从来不动粗的,即使是同性。
手指滑过手机,看着照片上的人: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蓝白相间的病服,原本俊美的脸上沾了几个布条,遮住了脸上的轮廓,喉咙上有一道狭长的伤痕。安静而美好,就这样刻画在了陶暮的心间,难以抹去。
陶暮将手中的手机进口在自己的胸口,刚刚焐热的手机还带着温度朝着她的胸口袭来,填补了心中的寒冷。什么友情,什么秋若,什么许一晴,我都可以放弃!宋忻岑,我爱你!
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