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观念是:宁要松松过,不要惹下祸。所以,对于小琴这种“惹祸精”我打心眼里讨厌。我在想,假若她惹了祸,有哪个男孩子要打她或者打了她,我会不会出手帮她?
我在想,那个男孩子在打了她一下之后,我会不会冲上去给那个男孩子来上一拳?假若我看他的样子还不是太可怕,我很有可能会走上去和人家讲讲道理。
而那个男孩子恰好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上来揍了我一拳。他揍我一拳之后,我在想,我要不要还手?假若我还手的话,他肯定还会揍我一拳,然后我的鼻子被打流血了。
我的鼻子被打流血之后,我是选择放弃还是该继续揍那吊毛,我实在不敢想。我想我大概会选择放弃。因为我假若我选择继续揍他的话,我得到的反击将会更大。这有点像压力与弹力的关系。
我在打架之前往往会想到这些。我会想到我们打到激烈处会不会有人报警?假若没有人报警的话,那吊毛会不会杀了我?一想到这些,我就心中打颤,两腿发软。
在这种时候,我甚至连冲上去的勇气都没有了。而这一条往往是女孩子们最鄙夷和看不起的地方。不管你打得过对方还是打不过对方,你只要冲上去保护你女朋友就行了。他可能会打得你满地找牙,你可能也偶尔打了他两拳。
但关键是,不管你打得过还是打不过,你要敢于亮剑。可我不敢亮剑。我是说,在我女朋友被人欺负的时候,我所能做的撑死是上去和人家讲讲道理。
假若对方一厉害,我就会想缩头乌龟一样将头缩进甲壳里。
由于这个缺点,所以我追求的女朋友最好是温柔和顺的,就像《红楼梦》中的袭人那样,说话轻柔,又善于为人处世,最好不要给我惹祸。
而小琴恰恰就是一个“惹祸精”。这一条让我很反感,我跟你说实话。
又一天,“老四”和好朋友老银请小琴吃饭,小琴让我也去。我本来不想和外面的人交往,但碍于小琴的面子,就也参加了他们的宴会。
席间,那小琴除了对我暗送秋波以外,对“老四”和老银也是眉来眼去,令我很反感。我们在那个厂一起干活的时候,虽说有不少女孩子对我表示好感,但我撑死只是和人家说两句话,从来都不愿拿正眼看人家一眼。
可小琴竟明目张胆地在我面前和别人对眼神。这岂是我所能容忍的?所以,饭还没吃到一半,我就推脱有事,起身走了。回来后,我把这件事向爱平一说。
爱平后来质问小琴。小琴说:“女孩子们有选择的权利。我只想在他们三个中间选一个。”这句话又戳到了我的痛处,并且让我想起我和小琴刚认识时我表哥在我身上练拳击时她在一旁不屑的眼神来。
根据种种迹象可以说明,那小琴和在澄海的许多其他的女孩子们一样喜欢坏孩子。那么,我是不适合她的。
再者,她说在我们三个中间选一个,我很有些看不起她。为什么?我是一个高傲的人,自以为自己可以当作家。我认为,小琴看不上我,只怪她自己没眼光。
我当时想,小琴呀,你真是瞎了眼,那老四和老银只不过就会偷一把自行车罢了。别的还有什么本事?
他们这样撑死只能算是小混混,很小很小的小混混而已,你却去舍弃一个作家想和他们谈,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有了这些想法,我打算做出一些事让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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