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吧,我出去一下,中午一准赶回来给你煮午饭。”<div id="ad_250_left">
走了,真走了,复又睁开眼睛,房间里干干净净,一点都不象是个单身男人住的地方。
明晓殊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可是,再是宝贝也不是她的菜,她现在,谁也不配了。
顶着小三的名头,多坏的女人呀,她是真的不能带坏了看起来绝对清纯的不帅,等好些了,一准要离开。
七天七夜,都是一样的日子,饭他煮,碗他洗,只是晚上要同床,但是,每个人都乖乖的穿着睡衣,他这里连沙发都没有,他说他认床,离了床不能睡觉,而她伤着,于是,就只好将就着两人挤一张床了,好在,他很绅士,每晚都是规规矩矩的占着一小条的位置,大半的都让给了她。
可是,每天早上醒来,都是她一只脚搁在他腿上,然后,脸红的逃跑。
“不帅,今晚上我想喝酒。”伤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他正在拆着她伤口上的纱布,轻轻的,慢慢的,比医生还医生,真的要解脱了,她开心的只想喝酒庆祝一下。
“不许。”却不想,他严肃的回敬了一个不许。
“不帅,我都好了是不是?我可以喝酒了,哦耶,我只喝一杯就好。”
“行,那就一杯。”
他的手轻轻拆下最后一圈纱布,然后放下她的衣摆,除了第一次以外,每一次都没有再碰到过她的胸了,有时候她想,他是同志吧,所以,即使是看了她的身体跟她睡一张床都不会跟她擦出火花似的。
胸上的累赘解决了,她如撒欢的兔子,他煮饭,她也跟着去忙活,开心的不得了。
可当酒菜摆在桌子上,当他拿起酒杯放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傻了。
小小的一盅,比指甲油的小瓶子还小,“不帅,就给我喝这点?”她是想喝好多好多,不醉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