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西边附近的邹清望送来的,你今天是不是在河里救了他的儿子?”
“这……是有这事,可我跟爱琳叮嘱过,叫她不要收受别人的礼物。”
“这是应该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何老师笑着说。左新华、郑娟娟等也都说应该,左贵廷说:
“一条人命啊,这十块钱的烟值得什么?”
“这烟既然收了,也就退不得,用迷信的观点说,如果退给别人,那人家的孩子以后不吉利的。只有收了,那孩子以后才平安呢。”郑娟娟一本正经地说。
“是啊,退不得,要是退了,人家会骂你的,不要把好事变成了坏事。”何桐伟老师再次说。
“怎么这样的好事都被秦主任碰到了,我怎么碰不到啊!”邹仁云老师笑着说。马志辉老师笑着说:
“这是缘分呢,是有一定之规的,这都是上帝安排的。”
学生们都熟睡了,秦小恒回到宿舍,问妻子道:
“爱琳,听说你晚上收了人家的一条烟,是吗?”
“我是不要,可他硬是要塞给我,隔壁马老师的肖嫂说,这是一定要收的,只有收了,人家孩子今后就有平安。你说我怎么办?这条烟十几块钱,你的那双皮鞋五十多块呢,手表还要洗油,还不是背了大失!”爱琳委屈地说。
“那……我们不就……愧收了。”他无可奈何地说。
“什么愧收?是应该,还抵不上我们所受的损失!”她有些不满了。
秦小恒怕爱琳生气,不再说什么了,但毕竟收了人家一条烟,又不能退还人家,心里总有些疙疙瘩瘩。这种疙疙瘩瘩地“愧收”心理,折磨了他十多天。
尊敬的读者,这是一部回忆性的小说,内容大部分是真实的生活画面,是我的亲知、亲历。真诚地感谢您的光临,本书得到您的支持,是我的荣幸。
——本书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