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在此之前,杨寄耀只知道pe集团有这么一个人物,圈里人都称他为‘宋先生’,杨寄耀不曾见过,也没有具体打听过这位先生的来历。他听过赵先生向他详细介绍过这个人,听说这位先生出手阔绰,加上pe这块肥肉,如果能把宋先生拉过来,不愁没钱赚,还能帮耀君渡过危机。两全双收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杨寄耀到底没有把“宋先生”放在眼里,一个被pe管理层踢下来的人,有什么值得巴结讨好的。赵先生一口一个宋先生,把人捧上天去,也不过是被传闻误导的,没几分可信度。
他更不可能把这位人口里的“宋先生”与他那个继子联系起来,那个不争气的逆子无数次惹是生非丢他的脸面,要不是娇娜的苦苦哀求,他早将他卖去做苦工了。确切来说他压根看不起宋昭楠,他八年前就说过,宋昭楠是垃圾,他不可能会有出息。
宋志昂的儿子,他视之为眼中钉肉中刺。当年若不是宋志昂强行抢走了杜娇娜,不可能会有宋昭楠的出生,更不可能让杨寄耀如同蝼蚁般地生活十年之久。幸好后来杨寄耀发达了,而宋氏因为经营不善和杨寄耀从中操纵的原因破败了,宋志昂至此一蹶不振,嗜烟酒为命,没事就拿老婆孩子出气,杜娇娜饱受痛苦折磨,向宋志昂提出离婚,才得以再次回到杨寄耀身边。宋志昂呢,落了病根,一年以后辞别人世。宋志昂死后,娇娜的请求下,杨寄耀才勉强答应把宋昭楠带到身边照顾,并作为他的监护人代为管理宋志昂为他留下的大笔财产。
曾经,杨寄耀也想过亲自把宋昭楠培养成他身边的一条狗,就像聂楼安一样。
可是宋昭楠就是宋昭楠,他不是聂楼安,他天生叛逆,他不识抬举,他是扶不起的阿斗。
他丢他的脸,杨寄耀恨。
既然不能为他所用,那就将这个多余打发出去。再也不许他来打扰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
八年前,他送宋昭楠出去,供他读书,是对他最大的仁慈。
这八年来,他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他的继子会回来,他甚至没有防备,因为他从心底觉得那只寄生虫他是不可能回来的,他给了他一切优渥的生活,只要他呆在国外,他甚至可以保他此生衣食无忧,杨寄耀了解他,他没有理由回来。也不可能会回来。
可是此刻,当他看到“g”,这个不是名字更像代称的称呼,好像刻意掩盖的秘密。从未有过的心惊和不安,深深的预感——他回来了。
再也不是当初少年的模样。
他忽而想起少年的那双眼睛,黑黝,带着仇恨的注视。
那年他刚满十八周岁,他把他从警局里接出来,告诉他,“你可以走了,一切我都安排妥了,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我救你一命,你拿你的七年来换。”
小人鱼拿她的歌声换来美丽的双腿,宋昭楠拿他的七年换一条命。
成人的世界里,利益和交易,永恒不变的法则。
甚至还有比这更残酷的
“除了我要你答应七年之内不能回国之外,你必须再向我保证一件事——
从此以后再也不许出现在我还有你妈面前,尤其是你妈,再也不能和她相认。你的要求我答应,那么同样的,我要你做的你必须做到。请你时刻谨记,我救过你的命,是你的救命恩人。”
他说完这话,少年徐徐地侧头看向他,满腔的仇恨都写在那双眼睛里,他忘不了。
八年了,就在他快要忘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儿子的时候,他回来了。
熙攘的宾客之中,宋昭楠携着佟姜从容地朝杨寄耀走去。
他看着杨寄耀,好像又没有看着他,嘴角噙出一丝淡笑,多了一些散漫不羁的味道。
八年没见,从少年到男人,褪去了稚嫩,挺拔成熟,自信矫健,所有的经历和岁月都镌刻进了他的骨子里。对宋昭楠来讲八年是漫长的,杨寄耀看见的只是一夕之间。
灯光打在两张面孔上,俱是惨白。
杜娇娜有些站不住,扶着小儿子才勉强站稳,她颤抖着,不敢相信地看着宋昭楠朝她走近,眼眶慢慢红了。
她的儿子,她八年没有见面的儿子,长高了长大了,变得更加英俊成熟了。她真想伸手摸摸他,摸摸他的脸,问问他这些年过的可还好。
可是她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她不是一个好妻子,她更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她是一个被利益熏心的女人,她对不起他,她不配得到他的谅解。
佟姜在远远看见杨寄耀和杜娇娜时,当下一愣,侧头看宋昭楠,不可置信。
他脸上的表情很淡,虽然嘴角勾着,看似好像笑着的模样。佟姜太了解他了,他那不是笑,不是发自内心的笑,是冷笑,是讥诮和讽刺,带着微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