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我从小就修炼仙人睡,除了每天精神头十足,似乎也没有什么别的厉害之处。”林易咕哝着。
仙人这种事情,都是神话,他是压根不相信的。
陈抟老祖虽然历史上真有其人,在他看来,也就是个懂得养生,会武功的道士,没有什么神异之处。
王坚当然看出了林易的不以为然,叹了口气说道:“其实仙人的传说也并非空穴来风,你可知古武的根本与普通武学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就是古武修炼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打破生死极限,肉身成仙……”
话说了一半,王坚的耳朵忽然抖动了几下:“有人来了,脚步轻柔,应该是个女孩子,大约还有一百二十步的距离。”
果然,过了一会儿,一个乌发垂肩,肌肤雪白,双眸如秋水的少女俏生生的出现在不远处。
“凌薇。”
看到这个女孩儿,林易脸上绽放出柔和的笑容。
“既然凌薇来了,我就不打搅你们年轻人的时间了。”
王坚一看这情形,知道今天是没法继续了。
“王叔叔好。”
孙凌薇礼貌的打了一声招呼,白净的脸上飘过一抹红云,头微微低下来,目光盼转。
王坚笑着点点头。
“坚叔,今天有个沙滩聚会,我和凌薇约好一起出去吃饭。现在的时间也差不多了。”
……
林易生活的家庭有些复杂,爹是亲爹,但是妈却是后妈,还有个同父异母,并没有什么兄弟情谊,连见面次数都极少的便宜弟弟。
对于林易的亲妈去向,林易的老爹是从来不愿意对林易多提,问多了就会挨揍。所以林易后来也就不再多问了。
除却这些令林易不愉快的因素外,其他都还好,还有一点,就是林家的家世很是富有。
他的老爹林宗飞,从一个普通中医世家走出的有志青年,奋斗成为了现在林氏集团的董事长,坐拥资产百亿。
他老爹的人生,是励志传奇。而他这个当儿子的,就实在是个不争气的家伙,在旁人看来,根本就是个纨绔子弟。
二十出头的林易,无论学业还是事业都是一塌糊涂,对于管理公司之类的事情更是完全不感兴趣,花钱也是大手大脚,没办法,有钱任性呗。
不过,和一般的纨绔子弟不同,林易最大的喜好不是泡在香车美女之中,也不是沉迷在赌博吸毒之类的事情上。
他是个武痴,自从小时候见过王坚徒手打败过拿枪的绑匪后,他就完全沉迷了进去,日复一日从不间断。
有句老话叫做“穷文富武”。
古时候,穷人学文,可以头悬梁锥刺骨,可以凿洞取光,可以逮萤火虫装了小纱袋夜读,总之,无论再穷,只要能裹腹,三天吃个窝窝头,踢拉个破草鞋就能走到京城,就可以考取功名,如果能考个状元混个功名,到时候衣锦还乡,盖房子成片,娶老婆俩仨……
但是练武不一样啊,首先拜师就得花钱,没钱,老师也不会好好教,不说远的,就看看华夏近代的武术名家,尚云祥,孙禄堂,大刀王五,燕子李三,杨露蝉,虽不敢说家产万贯,却也至少是个地主级别的。
在而来就是日常饮食也是个很花钱的地方。练拳是个力气活,没钱吃不好,营养跟不上,一拳出去就眼冒金星,那还练个什么劲儿。
不少普通人想学拳,教拳的师父就一句话:每天吃不上半斤牛肉就不要再来了。
这吃半斤牛肉还只是基础,想要功夫高深,体能更强,还要辅以各种珍贵的补品滋补身体。
既然是练家子,伤筋动骨也是家常便饭,没有好药材疗伤,会留下病根,那反而把练武变成了坏事。
林易理所应当的认为,既然自己有这份家世资本,为何不加以利用?
除了被老爹用皮带硬逼着去学的祖传医术,数理化这些上学学来的东西都是学个大概,常年在及格线徘徊,不过有一样例外,就是林易的英语很好。
这也不是他真的对学外语有兴趣,而是没办法。
因为林易的老爹是在米国创立下的这番家业,林氏集团的总部,自然也是设立在了米国。
试想一下,他从小的生活环境就被各种各样黄头发蓝眼睛的洋人所包围。英语要是不好,真的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林易的老爹对于祖国华夏忌讳莫深,从来没有回去过,哪怕因为生意的原因不得不去华夏,都是找代理人前去。
林易曾认为自己老爹不爱国,可是每年他老爹都会往华夏的一些受灾或是贫困地区捐大笔的钱和先进医疗器械,这似乎并不是不爱国,而是忌惮某些人某些事物。
那种忌惮的态度,让林易也曾怀疑,自己老爹会不会是逃出来的贪官,怕被逮回去吃枪子儿。当然这种想法更加荒谬,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老爹年轻在华夏的时候,只是个中医,还真没当过官。
因为老爹不敢回华夏,所以,为了躲避老爹的管教,林易就悄悄的翘家逃跑,来到了华夏这座流传着美好传说的星湖城,并在这里邂逅了孙凌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