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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回黑色石头

“传令前军,就地待命,后军加速行进。”

一条狭窄的土路,蜿蜒曲折贯穿了仅有几间马厩的利国驿站,东边唯一还算平坦的土地上,零零散散的分布着百十户人家组成的一个小村落,稀稀松松的长着几棵高大的树木。

放眼望去,四周遍布着丘陵,丘陵或多或少生长着矮小的灌木,小河像银带一样围绕着山丘,时断时续。我带着高顺登上一座高点的山丘,打量着利国驿站周边的地形。

“大哥,以我的观察,高顺看着下面的丘陵,一脸的欣喜,这里却有矿藏藏在其中。”

在阳光的照射下,确实有些山丘的石块零星反射着蓝色或黄色的金属光泽。

“二弟,你是否对矿藏有所了解,我对高顺说,依你之见,这里矿藏储蓄如何,成色又会怎样?”

“矿藏之说,我只是粗粗晓得,高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至于成色储备,确实不知。”

“这个还是芳倒略知一二,散发黄色光泽乃是酸铁,蓝色为硬铁,打造兵刃以蓝色为佳,黑色次之,黄色最差。”

“一切冶炼打造全权交予子方,我指着下面问道,我军在何处驻军最为合适,匠人器械是否已经前来?”

“下面那百十户全部是我的家丁佣人,匠人和器械都隐在屋子里,军队可以住进村子里,糜芳用手指着村子东北角的几个高大土堆,那里是人为做起的土丘,土丘下面是我囤积的火石。”

“火石,是什么?高顺问道,有什么作用?”

看着我也用疑惑的眼光看着他,糜芳有些得意的答道:就是燃烧用的一种黑色石头,比木材好用,如用来冶炼最好不过,唯一缺点是难以点燃。

煤炭?

听到糜芳的介绍,这两个字跃入我的脑海,亏了我还是土生土长的彭城人,竟然忘记了江苏的煤炭之城这个名号。有了煤炭,冶炼铁矿石那就容易多了,相比木材他的燃烧值也高。

“子方,真不简单,我拍了拍糜芳说,我现在授你大权,可自行组建军队,专门负责帮我寻找这种火石和矿藏。”

“主公如此抬爱,芳必肝脑涂地,糜芳扑通跪倒在地上,只要主公一句话,万死不辞!”

“子方不必多礼,我对糜芳说,你带的这支部队暂且命名为火石营,你认为如何?”

“全听主公吩咐。”糜芳站了起来,身体还是因为兴奋,抖个不停。

“大哥,这火石竟然如此神奇,冶炼兵器会强过木材,高顺对我因为火石破格提升糜芳有些纳闷,难道比得上油松?”

获得独立组建部队的权限,是多少部将部曲的梦想,如果没有自己的军队,你至死也不过一个裨将。有了军队,小了说,副将不在话下,往大了想,身居主将,甚至独据一方,称王称霸都未尝不可。

“油松易燃,火力迅猛,但持续不足,火石一旦燃起,火力更加猛烈,且可长时间燃烧,我说,两者相比,自然火石更胜一筹。”

“主公果真见多识广,糜芳赞道,芳自诩识得火石唯一人,不想主公竟也深知此外,前番班门弄斧,让诸位见笑了。”

“不必自谦,我说,我只是偶尔识之,真正使其可用,还靠子方。

“大哥,我倒想好好见识一下,高顺兴奋起来,待冶炼时,是何等耐用。”

“到时,你自会明了,我对糜芳说,你去腾出几处院子,供我们居住,部队暂时驻扎在村落里,明日正式开工,组建大营。”

得令。

糜芳一溜烟的跑了。

下山路上,我和高顺慢慢悠悠的走着,高顺看着远远跑在前面的糜芳说:真是人不可貌相,以大耳眼光,竟能错失此人,却是大哥之福。这些堆积如丘的火石,能够藏而不漏,想必也是费了心血。

“恩,此人确实不简单!”我看着糜芳的背影,心想,这个跟随刘备一生,未见寸功,最后败降东吴,导致武圣归神的家伙,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正当我陷入沉思之中,一只黄羊不知受到什么惊吓,冲出路旁的灌木丛,从高顺身边跳过时,被高顺一拳击中,四肢抽搐着倒在地上,吐出了血沫子。

“二哥,此拳真是好力道,跟在身后的成廉、魏越齐声赞叹,这速度也是非同一般,晚上可以好好打打牙祭了。”

“大哥,你在思虑什么,高顺一边让人捡起黄羊,一边盯着我看,自从白门楼以来,似乎更爱思考,而心事益发重重。”

“我军渐渐壮大,如何生存下去,如何保护好将士们和家眷都是必须要考虑的,我说,不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目光短浅了,凡事要考虑的长远些。”

“不过在战场上请大哥务必不要分心,分心则有迟疑,高顺憨厚的笑了笑,有道是刀剑无眼,敌人无情。”

“哈哈,二哥,还说大哥呢,你操心太多了,魏越大笑道,战场上自然和平日不同,大哥哪次战场之上不是异常兴奋,再加上我和小越左右遮掩,怎么可能反应迟钝!”

“所言甚是,别看我们平时贪睡,上了战场,精神抖擞,何人能及,成廉也调侃说,二哥无论何时,一向严谨,亦可有所放松,省的疲劳过度。”

“哎,小成、小越,我辩不过你们,高顺摇了摇头,单口难堵双嘴。”

“这村子还算清净,成廉打量着眼前的村落,开口说道,就是树木少了些,不过四周山丘颇多,足以掩饰。”

“主公,这边请!”

糜芳迅速的清理了几户院子,留给我的一干将领居住,高顺还是保持一贯的作风,和陷阵营士兵同吃同住。

我和成廉、魏越自然住在一个最大的院子里,似乎这已经成了约定俗成的事情。三十八骑将紧挨着我们院子,前后左右,分别占据了四个院子。

除去亲兵的高顺和许耽,竟然刚刚够用。处于安全考虑,高顺带着陷阵营几乎是把我和幽州骑将居住的院子团团围住,高顺带着一队直接在我门口安营扎寨,许耽则效仿高顺带着一队把糜芳的院子围住,这样一来真是滴水不漏。

魏越、成廉找到偏房倒头就睡,换了陌生环境,我还些兴奋,看着日头尚早,想到遍地的丘陵似乎没什么好逛的,再加上不方便打搅在门外休息的将士,只得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一股浓郁的肉香味,激起了我的食欲,不禁食指大动,口里生津,忍不住睁开了眼睛。

天色已黑,月上柳梢。院子里,一堆篝火燃烧正旺,成廉、魏越正在翻烤着两只黄羊,糜芳不时地递上各种佐料,三十八骑将,四人一组围在另外四个篝火堆旁,也在翻烤着黄羊,剩下的人静静坐在周围,除了木材不时发出的噼啪声和佐料撒在火里以及滴油的兹兹声,整个院子静悄悄的。

“很香呀,我用力吸了吸空气里的香气,怎么会有这多羊,我可记得二弟只打死了一只。”

“大哥,魏越长吁了一口气说,你总算醒了,我都快憋死了,小成怕打搅你睡觉硬是不让人说话。”

“我不是想让大哥多歇息吗,成廉瞥了魏越一眼说,你整天满口胡言也该静下了,这头大一点的黄羊是子方带领家丁猎户去抓的。抓了十多只,二哥和乐都要与将士同吃同住,因此全部送给我们吃了。”

“应该的,应该的,糜芳满脸堆笑,这个地方别的不多,黄羊特别多,近山靠湖,别的野兽也不少。”

“靠湖,我刚才在山丘上好像没看到湖,我说,那些小河沟能称作是湖?”

“主公,糜芳微微一笑,再往西北二十里路,有一大湖,名曰微山湖,只是刚才那个山丘不高,看不到那里罢了。”

“大哥,吃条后腿,魏越撕了一条羊腿,递给我,然后自己撕了一条羊腿,一口咬下,松软可口,外焦里嫩。”

糜芳看着成廉递过的羊腿,急忙摆了摆手,似乎不想吃,我看了下那几个篝火堆,黄羊有的已经分割完了,只剩下血淋淋的骨架,一个骑将抽出随身携带的弯刀,快速的削下羊肉,分给周围等候的人。

他们一个一个有序的拿着羊肉,还是目无表情,机械的吃着,除了咀嚼声,还是咀嚼声。

“主公,来点这个最爽,糜芳不失时宜的端上一坛酒,这是我存了十年的老酒,主公尝尝。”

“都给分点吧,我对糜芳说,大家一起喝才痛快。”

糜芳给我倒了一碗,然后给成廉、魏越倒上,刚要去给那些骑将倒酒,被魏越拦住。

“他们从不喝酒,只喝清水,如果有清水,给他们清水喝。”

“我这就让人去弄些泉水送给他们!”糜芳转头招呼一个家丁去打泉水。

我端起酒一饮而尽,入口软绵,沁人心脾,一股暖流从心中畅游肺腑,真是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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