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专门去了解了荀小染,虽然学习成绩不是特别优秀,但她其他方面都很出色,跆拳道,近身格斗,拳击等等。
她要的不是一个书呆子,而是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人。
荀小染能躲过简致行半个月的追踪,还把自己保护得很好,甚至在剧组混得都那么好,这样的人,哪怕扔到荒岛上,都不会饿死的。
上官南星好像从荀小染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这叫她怎么可能不喜欢荀小染?
这么好的女孩子成为别人家的儿媳,变成循规蹈矩的上班族,每天为一日三餐忙活,那样的日子真没意思,也把一个天才给消磨没了。
“对了,如果你嫁到简家来的话,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无拘无束。”老太太继续抛出诱饵。
她自然是知道荀小染的死穴在哪里了。
如果说荀小染之前还纠结的话,那么现在绝对是下定决心了。
她和父母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父母不赞成她去做狗仔,父母甚至说了,你哪怕在家混吃等死,我们都接受,可以养你,但坚决不允许你去做狗仔。
如果现在她嫁人了,成为了简家人,她做什么那就和父母没关系,他们也管不着她了。
这么一对比,好像还挺划算的。
“不过偶像,我能不能和简致行是假结婚呢?我们俩之间是死对头,结婚了,对谁都不好,没有感情的婚姻绝对是坟墓啊,主要是我也不想了连累简致行,还没怎么地呢,就变成了二婚,以后他老婆会嫌弃他的。”
她想隐婚,必须得隐婚,越少人知道越好,对她越有利,以后分开了,她还依旧潇潇洒洒一个人,不要太爽啊。
上官南星自然知道荀小染这句话的意思,笑了起来,“那你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