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乐一点没有生气的迹象,在生意场中滚爬摸打了这么许多年。她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不可以得罪。不管这个女孩子说什么话,她都不可得罪。终究是南慕天身边的人。就算现在是女伴,谁敢说明天不会成为情人?后天不会成为老婆呢?
所以,她还没有笨到为了一句话与自己的钱包过不去的地步。
“嗯,请姑娘放心,你就是你,怎么会变成别人呢!这么漂亮的脸蛋,我不过是稍加修饰而已!”
“这句话说得对极了,我本来就是很漂亮!”宋乔乔躲过小乐伸过来的手,兀自走了进去。
“南总,你这个新欢人漂亮,嘴也‘漂亮’啊!”小乐小声对南慕天说。
“她,就是一只小刺猬。至于姿色,呵呵……”南慕天鄙夷的笑笑,他不觉得宋乔乔多美,可她身上有一种独特的味道。至于什么味道,倒是一时说不上来。
宋乔乔在一排排礼服前看着,既然南慕天愿意花钱打扮自己,自己又何苦委屈了自己呢!何况自己喜欢这些小礼服。
各种式样的礼服让宋乔乔眼花缭乱,不知道挑选哪一件比较合适。
南慕天触景生情。想以前每每与封千凝来。他的兴致甚至比封千凝的兴致还要高。他把自己喜欢的礼服款式一件件全部给封千凝打包,从来不在乎花多少钱。
南慕天坐进一边供休息的沙发上,拿起一本时尚杂志,随手翻开。眼睛像被什么灼痛,痛苦的眯了一下。时尚杂志的第二页,恰是封千凝给美国某化妆公司代言的化妆品。还是那么漂亮,那么性感,那么迷人。这几年他故意躲避着有关于封千凝的一切消息。不敢听封千凝出的专辑,不敢看封千凝的宣传广告。可还是会不期而遇,就像此时,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的脸,目光像被定住了一样,舍不得离开。
直到小乐推搡着打扮好的宋乔乔来到他的面前,小乐骄傲的卖弄着自己的眼光,“南总,这件晚礼服是我给这女孩儿挑选的,看看怎么样?”说着,轻轻的推着宋乔乔旋转了一下。
晚礼服是极漂亮的,白色的蕾丝勾边,低领,露出宋乔乔美好性感的锁骨。再加以脸上画了一点淡妆,宋乔乔整个人看上去玲珑剔透,精巧极致的像一个天使。
南慕天的眼睛亮了一下,随后无所谓的放下杂志,轻描淡写地说:“就这样吧。”
掏出卡交给小乐。
“一共是十二万,南总。”小乐接过卡笑着说,“那双鞋子就算是送给这女孩的,不要钱了。”
宋乔乔听的直咂舌,自己从小从没有穿过廉价的衣服。但是也没有穿过这么昂贵的衣服。可再看南慕天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只是淡淡的说:“她叫宋乔乔,不叫女孩儿。”
小乐点头,“是,宋乔乔。一听名字就是特机灵的一个女孩。”
南慕天哼笑了一声,“机灵不一定,或许心机有点也不一定!”
宋乔乔再笨也听出了南慕天话里有话,自己有什么心机了?买这件衣服是他愿意给她买的,又不是她问他要的。
于是扬起小脸不解地看着南慕天,“南少爷,如果你觉得这件衣服太贵,我可以穿着我原来的衣服的。或者,我们也可以向这位小姐租一晚上,这样租金也不会太多。你也就不用怀疑我有什么心机。”
嗯?这丫头当他为了这几个钱说的她吗?还是故意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