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莹摇摇头,“我不得不说,也许你父皇的初心是好的,很多人在做一件事的最初,都是为了好事,可当事情进展,有的人选择了不忘初心,而有的人则是半路拐了弯……”
“那为何你会选择我?按照你那时的心境,怕是想有朝一日,端了皇宫吧。”
朝歌苦笑着点了点头,“大小姐说的不错,不过我选择跟你,不是因为我筹谋了什么,而是大小姐身上耀眼的地方。”
清莹挑眉,那个时候她不过是被欺负的要命,想要挣扎反抗,这能有什么耀眼的地方?
“大小姐,你同我母亲……很像,都是自幼对灵力无感知,可是你,却敢于同命运搏斗,不说别的,我觉得就算你这个被子都无法灵力觉醒,光凭药剂的你,也会有不一样的命运。
我有的时候总在幻像,如果母亲能像大小姐一样,懂得去拼,懂得去搏,母亲也不会像落得这般下场。”
清莹心里暗忖,这朝歌的娘亲已经算是刚烈了,她是未来世界的一抹幽魂,观念自然是不同的。
“所以你也很你父王?”
朝歌一愣,良久后,点了点头,“对,我曾经恨他,小的时候甚至想和他同归于尽……可是他却一直无条件的对我好。只要我喜欢的,他都会想尽办法给我弄到,哪个皇子若是欺负我,那就等着挨骂被罚。就连大皇子朝魁,也是惧我几分的。
如此,我怎么下的去手?更何况,我身体里还留着他的血……”
清莹了然,血脉是最神奇的魔法,就说她,她从未见过父亲,却心心念念想要找到他,看着父亲留给她的信和东西,她都能感觉到整颗心都是暖得。
“大小姐,朝歌现在确实是原谅了父王,但是朝歌对大小姐的忠心却始终不变,能在大小姐身边是朝歌最开心的事,这几个月,也是我一生中最轻松的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