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看着掌心间若隐若现的仙令图案,心想,受了多年唯物主义的熏陶,到了这儿全都废了。
飘渺仙界,美丽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如果不是他习惯了闹市的繁华,在这里住着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里也是你想住就住的吗,鸿蒙仙界数千年来从你的家乡一共也就破升了几个人而已,凭你?还不知哪辈子才有这实力!”人声响起的时候,仙童同时出现在周志的身边,水桶还没放,就朝周志伸出了手掌。
周志翻了个白眼,跟这小子打交到,心中根本就藏不住秘密,想什么他们都能知道。把准备好的一瓶玉米酒递给仙童,他一口气喝了干净。
小仙童打了个嗝,眼睛眯成条缝瞅着周志,“我还是喜欢那个小胖子,至少看着老实,你现在这模样处处透着精明,狡猾的样子像极了丛林里的尤欢鼠,贼头贼脑!”
周志抹了把头发,嘿嘿笑道:“小仙童,我这叫玉树临风,帅得冒泡,至于贼,也比不过你,怎么的,玉米酒好喝吗?”
小仙童哼道:“别以为你加上些仙泉就能讨喜,这东西迷惑凡人可以,对我们来说,还比不上它本质的味道!”
周志没想到自己赚钱的工具到他这儿竟变成了自作聪明,一时之间对他打击不小。
小仙童看着周志手腕上的表,两眼放光,“那是什么?”
周志想都不想,就把那块新买的手表取了下来,又跟他介绍了一遍。
小仙童瘪瘪嘴,“不过就是些俗物,就是好看一点,特别一点罢了!”嘴上虽然这么说,确毫不客气地戴在了手腕上,配上那一身仙家法衣,就像电视里穿绑的镜头,不伦不类。
周志强忍着笑意,伸手接着他抛来的一块淡蓝色的晶石,鸽子蛋大小,色泽光亮且通透,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这块灵石就当是你赠我手表的报酬了!”小仙童大方得像个嫖完娼的大爷,那模样傲气到了极点。
周志捧着灵石,全身发抖,这东西可比那狗屁钻石珍贵多了,两年前一块天然粉钻的原石拍成七千六百万美金的天价,大小跟他这一块差不多,但明显不在一个档次上,如果周志把这块石头抛出去,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轰动,想想就觉得过瘾。
但周志决不会傻到干这种事,既然一个表都能换一块灵石,那么以后机会多的是。
周志见小仙童戴上手表那臭得瑟的样子,知道他心情不错,连忙说道:“小仙童,能不能把它给切成小颗小颗的。”还冲他比划了一下,约模有尾指那么大。
“麻烦!”仙童探手虚抓,将灵石吸入掌上,光芒一闪,完整的灵石已经碎了开来,每一颗大小如一,跟周志比划的一模一样。
我操,切割技术堪比激光啊!
留下灵石,仙童带走了自己的水桶与那块天梭,回声飘荡,“小家伙,本尊修仙两千三百载,敢叫我小仙童的就你一人,记着本尊的名号,莫牙!”
“我管你有牙没牙!”周志默念了一句,今天可是赚大了,拿出包里的几瓶酒倒了干净,然后从五灵仙泉的溪流当中,将瓶全都灌满,这次应该能用很长时间了吧。
周志脑中想着房间的模样,一步踏入那漩涡当中消失了。
他并不知道,一地酒水顺着石缝流进了溪流当中,无数稀奇古怪仙界灵兽正从溪水当中朝这里游来。
……
年三十的前一天,周志几人去了老头子的坟前拜祭,坟头很干净,墓碑前还有鲜跟水果,香蜡都齐全,看来有人已经先来过了。
周志觉得能有人悄悄来看他,已经不错了,没必要知道是谁。
周二在干爹的坟前碎碎念,像在炫耀自己舌头捋得直,炫耀老婆长得漂亮。最后他只狠狠地说了句,“谁要是敢伤害弟弟,我跟他抵命!”
周志啐了一口,拉着周二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