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打发掉何允蝶,rex胡乱的抓扯了一下头发,瞬间发型变得不羁,“你能出去一会儿吗,我想静静。”
韩国来的朴余民显然听岔了,张着大嘴,“静静是谁?”
……
没有工作的晚上总是百无聊赖,rex回国前就买好了这间房子,因为以前有个人跟他说,以后想在家里拿着天文望眼镜看星星。所以他才选了这里,这里视线开阔,又是顶楼,他还令专人在观景阳台上造了一间透明观星房,只是,他一次也没踏进去过。
十年,何其短暂又奈何漫长,如果命运可以重来,他是不是不用这样渡过他的余生,他的生命中有她陪伴,那么他是不是就不必这样流浪。←百度搜索→【←书の阅
……
十年前,十六岁的他随母亲回到s市,在外国语学校临时就读。
他不知道s市堵车会如此严重,哪怕早起还是踏着铃声进的校门。
正要百米冲刺,一个像小白兔一样的女孩儿也从楼梯口飞奔而下,正巧跑到楼道口。
“哗啦。”从天上泻下一大注水流,女孩儿则全身湿透的怔怔在原地。
宋光阳抬头,三楼阳台的人已经收了水盆消失得无隐无踪,只留下微乎其微的嘲笑声。
他能看见她一头湿润长发直披到腰际,未施铅华的脸上带着罕见的稚气与倔强,一双咖色圆眼仁发出亮眼的光芒,这不免让宋光阳联想到自己为数不多会运用的诗句----月是故乡明,虽然是一念之间,却也算是他对她第一面的印象。
女孩儿楞在原地,脚边一摊水渍,因为已经打铃上课,这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她冻得有些发抖,摇摇晃晃的。而且她很瘦,瘦到宋光阳都觉得这孩子快融化一般。
这种境地下,她竟然还冲着他微笑,这一笑,又竟然像碧波万顷的海浪拍进了他的心口。
“你是转学生?”她像小狗一样抖抖身上的水渍,发现他不搭话,继续说,“啊,我是和你同班的米秋,他们让我下来接接你,害怕你迷路,哈哈,哈哈哈哈。”
他无视她尴尬的笑声,眼睛只顾停留在她湿透的白衬衫上,他不是有意这么看的,只是眼睛不自觉就晃悠到了那里。
宋光阳艰难的收回目光,扯过书包,取出外套丢到她头上,一句话也没说的上了楼。
总算找到教室安顿下来,却已然十分疲倦,高一三班的这帮孩子其实也才认识不过一两个月,他这个时候插进来也不算太难融入。
自我介绍肯定是少不了的,他从小就到处搬家转学,适应能力比一般孩子都要强,“你们好,我叫宋光阳。”
底下传来一群女孩子惊叹的声音,“哇,他好帅啊。”
“对啊对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你快看他的手,这也太漂亮了吧。”
的确,宋光阳的长相哪怕是在金发碧眼的国度也是称得上十分抢眼的,他剑眉星目,下颚刀削般的英气逼人,还有那双墨色杏仁眼,眼角低垂,像一汪如水深潭,忧郁气质直逼人心。
不过,那个时代的女孩儿和现在的女孩儿还是有极大差别的,那个时候,女孩儿们无论年纪大小都还是比较注重内在,而现在这个时代无不是个只看脸的时代。所以,宋光阳光有这么一副好皮囊还不算数。
时间一晃就过去好几天。
这天下课,宋光阳和唯一还算熟识的米秋交谈,当然,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候,他们两个聚在一起,又是一群少男少女的谈资。
园里,宋光阳手中捏着一张摘抄下来的名册。
米秋很佩服他的细心,他竟然把三班公告栏里的名册抄了下来,“嗯,帮助你和大家熟络起来的工作就包在我身上吧。”
在国外生活久了,虽然性格有点乖戾,但规矩还是养的很好,来到新的环境,把每个同学对号入座是最基本的礼貌,“米秋,你帮我看看,这个人为什么叫开阿?”
米秋诧异,拂了散落的发丝到耳后,看着这一纸的不知道哪国的文字,“哪里有什么开阿?是阿开吗?我们班也没叫阿开的…”
宋光阳刚好瞟到她的侧脸,在阳光的衬托下显得干净柔嫩,撇过头,他伸出修长手指,“这里啊,你看,我刚刚把大家的名字都读了一遍,就这个名字有点奇怪。”
米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仔细看去,虽然大家的名字都是简单的汉字,可是被宋光阳这一摘抄,简直成了火星文,她煞费苦心的贴着他的身子看了许久,最后一把把单子扯到眼前,竟然前俯后仰的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米秋旁若无人的笑着,搞得宋光阳红了一张脸,来往的同学无不向两人行注目礼。
他诧异,“喂!你笑什么呀?”
米秋甩甩手中的名册,满脸的不可思议,表情像在看外星人,“喂!宋光阳,你不识字儿?”
宋光阳早被她笑得无地自容,这会还给扣了一个文盲的标签,想死的心都有了,不由分说的夺回单子,“你懂什么是礼貌吗?”
宋光阳有些委屈,他十岁就去了加拿大,虽说中文说的是没什么问题,但是四年级以后的汉字就没人教了,他只能靠看电影看书听歌来接触汉字,但是那个年代的华语歌和电影还没什么市场,电影只有古惑仔,听歌只听张国荣,再后来,国内网络盛行,他总算能找到一些流行的国语歌曲,当时最红莫过于周杰伦,全靠方文山的词,他才算是学了点正统的优美文字。
米秋捂着肚子,嘴角依旧不停的抽动着,“喂!你不会生气吧,我不是故意的,喂!你别走啊,那个同学叫邢可,不是开阿!喂!宋光阳!”
和那个时代的所有年轻人一样,宋光阳也不喜欢徒有其表的人,他对米秋虽然有点一见钟情的意思,可是她那嘲笑人的功夫着实让他不敢恭维。
在他的印象里,他是喜欢像倩女幽魂里小倩那种的女孩儿,善解人意,温柔贤良,内敛文静…可惜,只有鬼才能达到那种境界,而他自认为天不怕地不怕,就是超怕鬼,所以末了,这一腔繁复的择偶标准也算是打了水漂。这也是为什么,比起那些外国女孩儿他更喜欢中国女孩儿的原因,哪怕他整个青春期都待在加拿大,也不能否认自己那颗中国大男人的心。
……
在这样的夜晚,rex习以为常的回忆着当年的往事,他甚至有点烦闷,不是说时间是良药吗?而他为何总是感觉不到岁月的抹煞,那些陈旧的东西又如崭新的画卷铺设开来,他就算忍不住只看一眼,也足够纠缠他无数个日夜。
爱情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每当想起来有恍如隔世的感觉,那就说明你已经沦陷的很深了,rex甚至觉得自己已是无心之人,再这样下去,他可能很快就可以出家当和尚了。
当然,没有人能想通这样光彩照人的rex竟然就快看破红尘,要是被他的女粉丝知道了,一定会晕厥一大片吧。
“所以说,rex的择偶标准?”女主持人带着八卦的口吻,假装这个问题是粉丝问的。
rex最不喜欢这种没营养的八卦访谈节目,但是出于对那天引起骚动的愧疚,这才答应何允蝶的提议,他内心世界已经崩塌,索性就随了性子回答,“择偶标准吗?我喜欢善解人意,温柔贤良,内敛文静的女孩儿,还有,她一定不能太爱管闲事,我不太喜欢麻烦的女孩儿,哦,别太瘦,也别太白,最好别笑太大声…”
电脑前,观看rex访谈直播的陌儿正抓着一条鱿鱼丝大笑,“哈哈,米秋你快来看啊,rex的择偶标准你条条躺枪,他故意的吧。”
本以为他会打打太极,竟然侃侃而谈起来,主持人也乘胜追击,“那如果把爱情形容成人的五官,你觉得最像哪里?”
rex也没多想,“我觉得爱情最像嘴角,每当我想起那个人的时候,她就会牵扯我微笑。”
“那rex有遇见过你的嘴角吗?”
他习惯在碰到这种敏感问题的时候抬眼看朴余民的指示,如果朴余民比划割脖子的动作,那他一般就不会好好作答,但今天他想我行我素,“当然,不过你问的是左边嘴角还是右边嘴角?”
“哈哈,我们的rex真是幽默啊,那我这样问吧,你的初恋,能跟我们说说吗?网友们都很好奇啊。”
朴余民割脖子的动作已经连续比划了十几遍,这个问题杀出来,就差拿刀自刎了。
rex突然笑的温柔,眼波如水,深情的对着摄像头。
正巧,米秋也被陌儿召唤到电脑前,看到这个画面不免怔住,不觉隔了一块屏幕,只觉他就在眼前,这样望着她,然后缓缓开口,连语气也是她熟悉的调调,“我的初恋…”
在他停顿的空隙,她紧张到心脏都快要蹦出胸口。
“我的初恋已经是别人的老婆了,所以,我们换个话题吧。”他冲镜头眨了一下眼,回头面向主持人。
心跳骤然停止的米秋久久楞在原地。
陌儿一听着急了,替她打抱不平,甩动着手里皱巴巴的鱿鱼丝,“喂!我们米秋哪里结婚了啊!搞笑,他才结婚了呢,他全家都结婚了!”
米秋哑然失笑,心灰意冷的转身离开。
苏陌儿以前是个很会看眼色的人,可是,被米秋宠的,现在可能连眼色是什么玩意儿也不知道了。她蹦跳的跟在米秋身后,不停念叨,“宋光阳那个混蛋,咱们才不为了这种人渣黯然神伤呢,对吧,秋儿…喂,秋儿你别走啊。”
米秋转头瞬间已经泪如雨下,疲惫的开口,“宋光阳你这个傻子,呜呜呜呜…”
……
访谈节目总算结束,电脑那头响起热烈的掌声,在米秋失声痛哭的时候,她错过了一个细节。
那就是主持人问到rex为何回国发展的问题,他是这么答的。
“月是故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