獠狐斜睨了他一眼才道:“知道最好。我不会因为你也是姓赢的就对你网开一面。不要忘了家族里能替代你的人要多少有多少,想要在族里有个地位出人头地,你最好想清楚到底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是。”猞猁垂着头咬了咬牙。即使自己的年龄和獠狐差不多,可无论从辈分还是从实力,又或者如今在龙鳞小队的头衔自己都要差他许多。这个头他不低也得低,这个错他不认也得认。
他知道一切都是自己实力太弱的关系,如果实力可以超过他,辈分什么的都完全是个笑话了!
实力!他一定要得到更多的力量!
獠狐没有再理会他,一双阴郁的眼睛紧盯着山姆脖子处的那道致命伤痕。
同样的死亡方式他也可以做到,但他却无法把伤势做得那么平整。正像刚才那个学者所说的,就算是个拿了刀剑的人用力挥砍,必定也需要凡人所没有的力量。
动物什么的纯粹是胡扯,根本没有可信度。但他却不能排除是其他几个家族的人动的手。
一个女人竟能牵动如此多人的心,或许他应该再认真地审视她一回。
第二天的清晨,甯雅从地下室走了出来,对着刚升起来却对她来说有些刺眼的太阳做了个深呼吸。
外面湖泊吹来的风很凉爽,还带着股泛着凉意的湿润雾气,吹拂在脸上非常舒服。
巧的是此时晏世初也刚好从外面跑步回来,正好看见她沐浴在晨光中,犹如从画中走出的仙自般静立在那里。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她了,每一次他都会为自己那榆木脑袋的兄弟可惜一回。多好的一个姑娘,怎么他当初就没想着先把人给收回家呢?现在想收也没办法了,等人家找到新主,有他哭的时候!
“早啊,甯雅。”
“早。”她点了点头,眼睛因为一夜未眠而有些血丝。
晏世初皱了皱眉:“快回去休息吧,这样通宵可不好。”
“没关系,我都习惯了。”夜深人静时会更容易集中精神,她又是个一旦接手任务不做出个样子就绝不会中途放弃的人,通宵对她来说确实太正常了。而且她并不打算在米国待很多时间,能尽快把人找出来最好。
甯雅看见他肩头的罗祖,正想去摸摸它的头,手伸过去还没碰触到就停顿了下来:“它是不是长大了?”
晏世初嘴角一抽,可不是长大了吗?不长的时候吧,一两个月都没重一丁点。开长了吧,就跟吃了催肥饲料似的噌噌重起来。来到米国才多久?这货竟然比原来重了一半!
知道是一回事,他不能这么说啊!只能笑呵呵地用罗祖的话来忽悠她:“大概是这边天气的关系,它好像开始换长毛了。”
“换毛?”甯雅眨了眨眼。她对宠物了解的不多,但也听朋友抱怨过养的狗会换毛,还会把家里到处都弄的都是。所以她很轻易地就接受了他的解释:“原来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