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妖女分明就在演戏,笑傲时空中对付余沧海的那一套来对付自己。
还有曲洋,堂堂的魔教大佬,整天就知道和刘正风琴萧唱和、风光霽月,这孙女怎么养的,整天灌输些歪理不说,就是这屁股上再瘦些,都可以送到展览馆作標本了。
“令狐冲是什么人?你了解他的心意吗?他固然隨遇而安,不过他最为反感的,就是別人强迫他,越是强迫,他越不可能听从。
仪琳是什么人?她从小就在寺庙长大,虽然喜欢令狐冲,但是同样也志向禪门。你这等胡搞,跟往死路上逼她有什么区別?”
曲非烟揉著屁股,从条凳上站起,不服气道:“你怎么知道?”
路平一阵冷笑,並不回答。
开玩笑,他对付江湖中人每日揣测些什么?他什么性格?个人有什么需要、
愿望或目標?对江湖和庙堂的理解是什么?是受情绪影响还是受利益影响?在极端情况下会如何做?在江湖社会中是什么样的地位,有著何等实力?
概况起来就是:江湖中人的行为分析。
单单就江湖上私奔这种行为考察,你会发现,江湖中人,其实是整个大明朝最为保守的一个群体。
江湖歷史上私奔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
不算后来的韦小宝和建寧,多少年来私奔才有二起:陈玄风和梅超风案,杨过与小龙女案。
最应该私奔的情况,丁典和凌霜华,在路平的记忆中,都不曾有过私奔的念头。
受封建思想毒害之深,莫过於江湖,
那天他说起私奔,也是对岳灵珊来说的。
如今大明朝的刑名官员,极其倾向以人之常情来断案,处理私奔案,那叫一个前卫。
假如小岳和令狐冲私奔,倒是可以给保守的江湖注入一些鲜活的气息。
他都替二人想好了一纸诉状,足以抵消刘正风、岳不群编织的封建礼教罗网,让那江西打退婚案的讼师掩面而走。
选择权就在他们二人自身而已,要是彼此的情感真的深到“非你不可”的地步,他干嘛不成全?
比如状纸这样写:
【告状妾岳氏:礼云“女非媒不嫁”,此论虽正,也非必然。文君心喜司马,贾午志慕韩寿,莹莹思恋张生,三女皆有私奔之名,世人谁人詬之?
““妾与令狐冲青梅竹马,素慕令狐冲之侠气义名,私许偕老,共约不负。
今令狐冲忽背前约,妾呼天叩地,无所告投。妾欲独守,却忧惧异常,不知终身何恃?
律设大法,礼顺人情。伏维明断!
谨状。】
岳灵珊只需要强调:明明是我先。
且拿出两人之间订立私约的证据:冲灵剑法。
標新立异的刑名官员大概率以私约为准,说什么,“下相逢,已有终身之约;中道而止,竟乖偕老之心。”
判一个“宜从先约,可断后婚”,令狐冲和刘菁的婚书无效。
假如刘菁和刘门的某个弟子也有类似深厚的感情,且敢於私奔,效果也是一样的。
至於令狐冲和仪琳。
不说佛教教法的限制,一个有情,一个无意,那断然是行不通的。
况且如今大敌当前路平正要清清嗓子,给小妖女普普法。
“你敢打我,我咬死你。”
不料曲非烟狡点地一笑,竟然一个箭步扑了上来,抓住他的骼膊张口就咬。
路平忽然想起一事,登时嚇了一跳,这一口下去,那还了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