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他的思索中,几秒后,一段简短的口播出现了:
“hi~~戴着耳机开着音箱的你们上午好、下午好、晚上好、午夜好,我是伊莎贝拉·海伍德,很高兴你们能聆听我的作品,希望接下来的二十分钟我能给你们带来快乐?但也有可能是悲伤或者是其他,可不管是什么情绪,我都祝你们在放下音乐之后能够愉快生活……”
调皮的声音听得埃米纳姆的助理点起了头。
这种祝福正常人都会喜欢。
口播消失后不久,《be what you wanna be》的旋律便响了起来。
紧接着——
《tears in heaven》
《sometimes love just ain't enough》
《the climb》
四首歌陆续出现。
由于这些歌都在电影里展现过了。
又或者说,伊莎贝拉写的那两首歌圈内人其实都已经研究透彻了。
挺不错的,但,也就是不错了。
所以,在听这些歌时,埃米纳姆的助理只是纯粹的欣赏。
因为这个时候,他要是还说自己能兴奋出来,那就有点太假了。
伊莎贝拉毕竟不是他的老板嘛。
但随着《the climb》的结束,一阵充满律动的扫弦声出现后,他的耳朵,顿时就竖了起来,本靠在座椅上的他瞬间坐起,眯眼聆听。
“这是吉他?还有班卓琴?wow~好轻快的声音~”
音乐圈里的人那都是懂音乐的,不然你干不了活啊,因此,伊莎贝拉的新歌前奏一响,埃米纳姆的助理便立刻捕捉到了细节,那是一段中速的抒情旋律。
弦乐声刚一冒头,他便感觉到有一股清新浪漫的乡村之风朝着自己迎面吹来。
若是非要形容,此时此刻的音乐,让他感觉自己躺在了一片大大的农田里。
风吹麦浪的声音既有春日的生机又有夏日的慵懒。
那无忧无虑的畅快,将他不断包裹,让他沉醉其中。
“oh~sxxt~这个旋律挺好听的啊。”
“但这是一首被电影毙掉的歌?”
“这……”
“不对吧?”
由于先前伊莎贝拉在接受采访时说过,个人迷你碟里的新歌是为电影创作但没有最终收录的歌,所以,在正常人的思维里,伊莎贝拉的新歌质量应该就是一般的。
这个逻辑很好理解啊——
因为质量高的歌肯定能达到电影的使用标准啊!
而达到电影使用标准的歌又怎么可能无法收录呢?
要知道,《好声音》那部电影里,可是有两首翻唱的!
有原创不用用翻唱?
这……
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情了。
那就是伊莎贝拉的第三首歌质量相对平庸。
对吧?
那在这种情况下,但凡是个正常人,那就不会对伊莎贝拉的新歌抱有太大的期待。
若是非要形容,在埃米纳姆的助理眼里,伊莎贝拉的迷你碟正式上市前,大众对她的专辑印象应该是可以购买、可以聆听、但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应该无法在聆听之时收获眼前一亮的感觉。这也是他正式听歌前,内心狂打鼓的原因。
可现在呢?
前奏的旋律一响,埃米纳姆的助理便觉得十分抓耳啊!
不说别的,就说前奏的质量,那就比《the climb》高啊!
‘所以这是什么情况?’
埃米纳姆的助理有些懵,可还没等他琢磨明白呢,十五秒的前奏就已经走完了。
接着,主歌出现了——
“we were both young when i first saw you~”
(当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们都还年轻)
“i closed my eyes and the flashback starts~”
(我闭上眼睛,一幕幕往事又在脑中浮现)
“i'm standing there on a balcony in summer air~”
(我站在阳台上,空气里充斥着浓烈的夏天味道)
“see the lights see the party the ball gowns~”
(看见灯火,看见热闹的舞会,华丽的盛装)
“see you make your way through the crowd~”
(看见你费力的从人群中挤出来)
“and say hello~”
(向我打招呼问好)
“wow~wow~~wow~~~”
“this is cool!!this is cool!!!”
同一时间,聆听伊莎贝拉迷你碟的圈内人还有很多。
没办法,谁让伊莎贝拉火呢?
伊莎贝拉在电影圈里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在音乐圈……虽然娱乐圈里的人气不是那么好通用的,你电影票房的高企不代表唱片销量就会爆炸,但那只是一般情况。
当伊莎贝拉的跨界手法乃是音乐电影时,电影的大卖一定会让她的专辑销量直接爆炸。
因为大众已经通过她的主业见识过她副业的水准了。
大众知道她在音乐领域里的水平是ok的,那在这个时候,她的跨界障碍又在哪呢?
对吧?
既然伊莎贝拉的细碟百分之一万会卖爆,那音乐圈里的家伙们肯定就会研究她了,因为说到底,伊莎贝拉现在的行为其实是在别人的地盘上抢食吃嘛。
你都来扒拉我碗里的饭了,那我不盯着你就有鬼了。
而在等他们全部盯上伊莎贝拉后……
“wow~这首歌的水准挺高的~”
“除了吉他和班卓琴外,这首歌里还有铙钹、小提琴、鼓?”
“和其他类别的歌曲相比,这些乐器的使用并不丰富,但在乡村音乐里……这些乐器的使用已经很流行了,这甚至都可以说是一种创新的尝试了。”
洛杉矶,德瑞博士摘掉了头上的耳机。
虽然他玩的是hiphop,但这不代表他不懂其他。
cd一转,声音一出,他便知道伊莎贝拉的新歌完全在业内的平均水准之上。
又或者说,伊莎贝拉的新歌甚至都是在对传统的乡村音乐进行着革新,因为传统的乡村音乐在编曲上都是以弦乐为主的嘛,它是非常排斥电子合成音效的。
传统乡村乐的创作主思路就是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叙事性强。
而伊莎贝拉的新歌呢?
里面好像有电子?有鼓点?甚至最后一个迭句还升了一个全音?
这……
说实话,若是从乡村乐的角度看歌曲,这种做法有些不地道。
但……
“这首歌是伊莎贝拉自己写的吗?”
纽约,麦当娜翻看起了迷你碟里的歌词本。
当她发现,伊莎贝拉新歌的词曲编曲都是她自己后,她顿时就望向了一旁的助理。
“华纳没有造神吧?”
讲道理,作为乐坛公认的流行天后,从理论上来说,麦当娜是不会关注伊莎贝拉的。
因为伊莎贝拉再怎么出名,她在音乐圈里也只是一个跨界新人。
她的音乐电影卖的再好,那也没有达到被神关注的程度,但凡事都有例外不是嘛?
好莱坞的事儿麦当娜也听说了。
当华纳和迪士尼能为了伊莎贝拉而把奥斯卡给掀了后,她便十分好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小姑娘能够同时获得两大巨头的青睐,然后,伊莎贝拉的迷你碟要上市了?她便想要听听伊莎贝拉的新歌。再然后,这一听就有些诧异了。
因为这一首叫《love story》的歌?算是乡村乐和流行乐的结合。
虽然这首歌的和弦很简单,叙事的手法和讲述的故事都很老套,就是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嘛,这种东西让麦奶写她一天能写一百首,并且,伊莎贝拉的唱功在她老人家的面前和没有其实是一样的,但……挺好听的,并且还好唱。
只听了两遍,麦当娜便能跟着旋律开麦了。
而这一事实……
说句大实话,好听和好唱其实才是流行音乐能够流行的关键。
文青和过度的专业只会让一个行业的受众越来越少。
伊莎贝拉抓住了流行音乐的创作真谛!
这才是麦当娜最意外的事儿!
“这首歌的确是伊莎贝拉自己写的。”
在麦当娜的注视下,助理点了点头,道:“伊莎贝拉所写的这几首歌都是在百代的伦敦总部录制的,用的全是百代的人,在《好声音》上映后就有人去百代打听消息了,然后百代的人说,华纳没有给伊莎贝拉帮助,因为在录歌时,很多东西都是伊莎贝拉现场做的。”
“然后,百代还说,她的技巧可能有些稚嫩,因为她之前学的一直都是钢琴,很少触碰其他的乐器,但她的思路非常清晰,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因为百代表示,他们接待的上一个,能在不懂全乐器的情况下知道自己的歌曲需要什么的人是约翰·列侬,并且,当时的约翰·列侬已经15岁了。”
“而伊莎……”
“在做这些东西时她还没有13呢。”
“所以你想说演戏耽误了她唱歌?”麦当娜听明白了助理的话语。
助理耸了耸肩,道:“这是百代的意思。”
“okay,okay,okay,这是百代的意思。”麦当娜笑了。
重新戴上耳机,再次聆听美好。
片刻之后,当她再度摘下耳机时,她的脸上也浮现出了感慨。
“流行乐坛……”
“恐怕要出事了。”
“这首歌的确好听。”
“哪怕放进我的专辑里它都能成为主打。”
“当然,我不玩乡村……”
说话之时,麦当娜的语气很轻松。
因为她是当下最成功的女歌手,没有之一,所以流行乐坛出不出事和她有个屁关系啊?
且不说伊莎贝拉的主业是演员,《哈利·波特》要拍七部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呢,就算伊莎贝拉想要当歌手,想要挑战她也得先去卖个两亿张专辑。
但,麦当娜可以沉稳的应对一切,不代表其它人能够平静的接受核爆。
随着伊莎贝拉个人首张迷你碟的上市,粉丝们的抢购热潮便也涌现了起来,在等买到细碟的大伙仔细品鉴后,所有人,是所有,全都惊了。
因为伊莎贝拉的新歌《love story》很好听。
因为伊莎贝拉的新歌《love story》非常的好听。
你要是让他们从专业角度说出这首歌到底好听在哪儿,那大多数人都是憋不出个屁的。
但这不重要不是吗?
他们只是听歌又不是写歌!
他们听了一首歌,觉得好听,那就够了!
至于其他?
我管你是怎么创作的呢!
这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喜爱是纯粹的代表!
而当一个喜爱十分纯粹时……
“ohohoh……”
“海狸小姐太酷了——”
“她的新歌——诶——这首歌叫什么来着——《love story》?”
“她的新歌《love story》真的超级超级好听啊!!”
“你们有人要来试一下嘛???”
阿美利加的一所学校里,一名白人女孩举着耳机高声发问。
同一时间,类似情形,也在不少学校里探出了头。
坦诚的说,口口相传的安利从宣传效率的角度看是比较的慢的。
但……
海狸小姐粉丝多啊。
而在狂暴粉丝的宣扬下,在大众的好奇中,2003年3月28日,星期五。
伊莎贝拉的首张个人迷你碟《isabella haywood》,正式的在英语乐坛,生根发芽。
呃……
这个描述不霸气。
换个描述:
2003年3月28日,星期五,戴着至尊魔戒的小海狸一脚踹开了英语乐坛的大门。
脑袋微昂,环顾四周,双手叉腰,和个奶龙一样高喊道——
“我要打十个!”
嘻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