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一开始。她就答应了秦叙关于“两个人凑成一对儿”的建议。但最初,那单纯仅仅是一个选择而已,就像是她若是不得不选一双新鞋子以后穿的话,她就选一双她看得见且熟悉了的鞋子,而不是一双从来都没接触过的鞋子。
“秦叙人聪明,总有法子甩掉护卫们,也总能对付各种各样的人。有一日在富春县,我们遇上了一个当地的纨绔的富家少爷出言调戏一个小姑娘,我看不过冲上去,却因为对方狗腿很多而且有一个厉害的打不过,那个纨绔又看出了我是个女的,命人要捉了我回去……”
“秦幺应该没有受太重的伤。”陈厚绩打破沉闷,道:“凝丫头将他给送回了寺里,交给了主持大师,你且放心。”无论是寺庙还是道观,都有懂些医术之人。越是有名气的古刹名寺,里面的僧人医术就越高,甚至比外面的绝大多数大夫都厉害。
一把石灰粉……呵呵。
“那个时候,秦叙冲出来洒了一把石灰粉伤了几个狗腿的眼睛。趁乱救了我出去……那时候,我就想,嫁给他也不错。虽然他伸手很弱,但头脑却足够聪明。长的又好看,出身也很好……我大约不会找到比他更合适的人了吧。既然如此,那我就护着他好了……”
“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明嘉郡主望着天上的云,目光却没有落点。道:“所以,我就答应了他。”
“说定了这个问题,我和他就甩掉了护卫丫鬟们,开始两个人单独上路。白天就高高兴兴地玩,晚上找个客栈,再抓阄决定次日往哪个方向哪个地儿走,一路上有趣的事情简直说不完。”
提起秦国公府的小少爷,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他生的俊美。再多了解一些的,大约能知道他其实是个聪明人。却从来没有传出来说,他还懂些拳脚的。
“他那点儿功夫,根本就没看头。”陈厚绩贬低秦叙道:“他一直瞒着你,肯定是因为他打不过你,输了会丢面子。”
本来两个人是好朋友。
明嘉郡主笑容有些悲凉。
现在想一想,多么讽刺,多么悲哀。
她答应了他。
“于是他建议我说,与其找个不熟悉的,不如就在熟人朋友里面找。他说,他将来早晚也要成亲。也没有特别中意的人选,我和他情形一样,不如就凑成了一对,彼此熟悉。以后日子也好过。不管如何说,都好过再去适应一个新的人。”
为什么好男儿志在四方,好女儿就要安于内室。
秦叙那点儿拳脚瘀伤,进了普济寺,有人负责了,想必不会再有事。
至少,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会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不断地回味这个春天。
“从前就算了。他怕输给我一个女的会丢人,我能理解。但这一路上那么多的时间与机会,他为何依旧不肯坦诚?难不成,他真的要瞒着我一辈子?”
陈厚绩动了动唇,却不知自己该说什么才好,只好继续默不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