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秀啊了一声,赶紧站了起来。“那还是回房间吧。”
比起热,她更受不了痒。
余秀秀体质很特殊,被蚊子咬一口,能肿好几天。而且,不管是被什么东西咬,都会奇痒无比。好几次,她忍受不了,使劲儿抓了几把,结果弄破皮了,造成了伤口感染,还留下了难看的疤。从那以后,她就特别注意,不让自己轻易被虫子咬到。
她一路小跑着进去,妖娆的身姿勾得人心痒痒。
徐振东站在院子里冷静了许久,这才关上门回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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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么流淌着,转眼又过了两个月。
暑气渐渐消散,早晚变得凉快起来。
林晨兄妹俩来阳县也有一段日子了,陈娇娇没催着他们出去工作,反倒是他们自己比较着急。尤其是林爱民,总觉得在哥哥嫂子家里白吃白住不太好。
“三哥,你那儿缺人不,我想找个地方上班。”林爱民私下找到林霄,说了自己的想法。
“你这身板儿不行。”林霄瞥了他一眼,直接拒绝。
“怎么就不行了?黎东比我还瘦呢,他不也在矿上干得好好儿的。”林爱民反驳道。
他是真的不想继续游手好闲下去了。
“不一
样,黎东皮糙肉厚。”林霄说道。“你真要是想工作,可以去坐办公室,写写材料什么的。”
“我哪儿会这些!”林爱民一脸的沮丧。“我读了几年书,你又不是不知道。”
“不会可以学。”林爱民打小身子骨弱,林霄可不敢让他做体力活儿。
林家对他有恩,他不能恩将仇报。
其实,林爱民就算是不工作,他也养得起。
只是,他想要上进,他也不能拦着。
“我,我一看书就头疼。”林爱民觉得自己不是那块料。
林霄想了想,说道:“那你这几天跟着我,我带你去工地转转。”
林霄自打听陈娇娇说搞房地产赚钱,最近便组织了一帮人去工地接活儿,打算从小包工头做起。林爱民既然想自食其力,那就带上他,看什么工作比较适合他。
见林霄答应带他做事,林爱民很是高兴。
林霄给他准备了一双手套,一个头盔,就带着他去了功底。
陈娇娇起来时,家里就只剩下林晨一个人。
她正在客厅陪囡囡玩积木。
“嫂子,你醒啦。饭菜在锅里热着呢,我去给你端来。”林晨是个勤快人,住在这里的这段日子,都是她在做饭。
陈娇娇没有让小姑子伺候的习惯。“你歇着,我自己去。”
“我反正也没事做。”林晨跟林爱民的想法差不多,觉得不能在哥哥嫂子家里混吃混喝。
她手脚麻利,很快就将饭菜端上了桌。
陈娇娇见状就没再推辞。
咬
了一口包子,陈娇娇忽然想起来问道:“书看得怎么样了?”
林晨支支吾吾道:“看是看完了,就是一知半解,不是很明白。”
“哪里不懂,我帮你瞧瞧。”陈娇娇是个负责任的人,既然打算好好儿培养林晨,就不会敷衍了事。
林晨是个乖宝宝,认真做了笔记。
她将不会的地方抄写在了本子上。
陈娇娇翻了翻,认真地给她做了解答。
陈娇娇的解释通俗易懂,林晨一点就通。
姑嫂二人一聊就是一上午。
最后,陈娇娇觉得,光是纸上谈兵不够。“明天你跟我去超市,我教你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