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作为梁山的扛把子,不近女色是好汉的标配,所以哪怕王伦的心里曾经偶尔有过那方面的心思也得塞到肚子里,不然无法服众啊。
前世,读高中时被家里人极力约束住了,等到读大学时再想早恋却已经为时已晚。工作时倒也曾有过些许机会,但那群公司里的伙伴要么恐龙附身要么名花有主,剩下的好不容易物色了1个,刚想玩暧昧却已经置身此间。
所以结论便是,王伦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少年君子,虽然有着成人的心境。
于是,他对着怀中的少女竟然手足无措起来。
有心叫人吧,大晚上的,肯定要冒着他们诧异的眼光,弄不好还得解释他们的关系,反为不美。而且跟来的人无论宋万还是朱贵还是那几个喽罗都不1定比他更有经验,说不定还会惊动别人----他知道这女郎是个有故事的人,客栈外面本来就是有事的样子。
反不如自己偷偷处理了。
想到这里,王伦便大着胆子,略略思索了1番。
不管怎么说,女郎还在流血,当务之急便是要先止血。瞧她皮肤白皙,搞不好是失血过多引起的惨白,再拖会死人的。
既然她说自己买来的药有用,姑且信之,反正也没有更多的选择了。
那就好事做到底,伸出援手吧。
既然要敷药,自然免不了要看伤情,乱抹1通是不行的。王伦没有悬丝诊脉的能耐,他只能近距离地观察伤情,所以免不了要除去她的衣服。
男女之防就不要想了,大丈夫行事,当事急从权么。
心思虽然如此想,但等到真做了,手上还是有些抖抖的,因为这是他天开辟地第1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1个女生,并且因为她的年龄只有十几岁的样子,更有1种罪恶感。
先前女郎已经脱去外套,并且努力揭去了小半的“複襦”,让王伦的动作方便多了。
“複襦”是宋代女性冬季之时常用的内衣,近似袄,袄内大多数夹有棉絮。王伦去解时,惊觉棉絮已经被血渗透,方知女郎受伤真的不轻。
“襦”作为内衣,不仅有色彩还有刺绣加以装饰,尤其让这些血气方刚的少年郎更抓狂的是隐藏在其间的葱白娇躯,本来也是王伦等辈念念不忘想探究1番的认知障区。但孤灯下、暖室中,真的到了这1刻,他竟然无暇关注了。
美女伤成这样,任是铁人也动情,哪有心思乱想?
不过作为现代人,王伦也没有病急乱投医,基本的外伤包扎还是懂的,特别是消毒。手头没有其它更好的东西,他便把女郎扶倒在床上,顾不得床单是否玷污了。
然后急匆匆地出门讨些食盐----没有别的措施,氯化钠能消毒的常识该用还是得用。能不能对女孩有用,全看她的造化了。旅馆也是饭店,这些家常东西也易得,几个小钱拿来,便包了1包回来,无非让人奇怪罢了。
王伦先舀了半盆热水,把盐倒在里面搅到融化,接着便用毛巾蘸着自制的消毒水,轻轻搭在她半已经半干半粘在皮肤上的衣服上,意图用温度让其分离。
可能女郎受了刺激,也可能是“消毒水”浓度有异,反正她在昏迷中还“嘶”地1声长吸了1口气,那颤音把王伦惊得1哆嗦。
实在是太诱人了。
好在王伦是正人君子,只愣了1下便继续上下其手。事急从权,救人要紧,倒是未做它想。
倒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原本紧紧粘在皮肤上的衣服,竟然在他不断的努力之下有了松动的迹象,然后真的被他轻轻扯下了,这让王伦有些得意。
但更得意的是眼前的这幅作品,由他亲手打造,绝世美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