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余根本来不及看清楚中年男子的模样,他只记得中年男子的右脸下方有一颗痣,其他就什么特征也记不住了。
梦余算好时间,以匀速前行的方式朝小卖部步行而去。
梦余看了看时间,距离十点钟还有十五秒,而梦余距离报摊也只剩下二十五步的距离,以梦余的行进速度,抵达小卖部的时间应该是九点五十九分五十七秒。
第二天早上,九点五十八分,漓县人民广场小卖部周围一百米范围内,人流如织。
此刻的梦余,不再张望四周的人,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小卖部的正前方。
梦余正站在外围观察,却始终没发现有人提着和他相同公文包的人出现。
这时,现在小卖部正前方的一个穿着风衣带着宽檐帽的中年男子提起了位于左下方的黑色公文包。
整个时间不超过十秒钟,在梦余站定以后一小会儿,中年男子已经消失在人群中。
……
中年男子没有转身看向梦余,他手里拿起一份报纸,然后眼神斜视了自己的右方,在确认梦余的公文包落地放稳后,中年男子立刻放下手中的报纸,微微屈身提起梦余放下的公文包,然后左转立刻离开了小卖部。
突然,在小卖部报摊的左下方有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已经放到了地上,就像突然出现一般,让梦余没有发现任何破绽。
梦余没有办法,只能按照三哥卢冰的要求,立马赶到漓县公交站,从伏龙手里接过了欧洲之星的车钥匙,然后立即只身坐上了驾驶位。
梦余昨晚一夜都是思考要不要跟路政委联系,后来想通了以后,他决定自己拿到东西后,确认是毒品后,马上再给路政委报告。
不过就在梦余打开公文包,拿出里面东西的一刹那,梦余知道自己犯了个巨大的错误。
因为里面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毒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