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避重就轻(1/2)

“你可看仔细了?”姜文远不甘心地又问一次。

“民女看过了,真的没有。我与他认识一年有余,见过不下数十次面,如果他真在此处,我如何会不认得。大人,当真没有。”

姜文远抓住了区氏话语中的一个关键点,认识一年有余!

河中沉尸案按他们的分析推测,发案不过月余。那凶手可不是有耐心的,基本上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失踪或遇害的。

难不成从一开始他们就搞错了,这个区氏根本与河中沉尸案无关,而是另外单独的案子?

赵东篱带着非墨姗姗来迟。

非墨打量着站在堂下的薛铭。

这不是那天他看到的人。

那天的那个青衫书生,衣服料子与薛铭穿的很像,身形相似,高矮胖瘦都差不多,唯独长相,可以说毫不相关。

他冲着姜文远摇了摇头。

这下姜文远真是有点头大。

是他太想当然,没把事情搞清楚些就升堂,草率了。

“薛铭,我来问你,可曾见过这两个女使?”姜文远索性让人带区氏下去,毕竟相比活着的人,死了的罪更大,少一个区氏无关紧要。

“学生确实认得。”

就在姜文远以为薛铭会否定三连时,这货居然干脆利落地承认了。

“学生之前就告诉过大人,学生与她们是真心相爱,想要与她们开始一段新生活的。”薛铭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

“学生做的事于世俗伦理不容,学生知道。”

如果姜文远再看不明白薛铭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也白当这些年的刑名官了。

避重就轻。

杀人是要偿命的,上至皇亲国戚,下到贩夫走卒,只要是沾上了人命官司,不死也得脱层皮。

但是私奔这种有辱斯文的事就不一样了。说出大天去,也不过是他品德有亏,私生活不够检点。

“学生现下已知,王家姑娘与潘家姑娘,都不愿与学生远走高飞,那学生也不再痴心妄想了。学生认打认罚。”

“薛铭,那日王家姑娘与你相约私奔,就此失踪,不久后溺毙于浃河,贴身女使被发现命丧城外尼庵院外,前后两条人命,你怎么解释?”

“她的死,与学生何干?学生是约过她一起离开。可那日学生等到月上枝头,她都没有出现。见时候不早,学生便以为是她反悔,只得悻悻归家。”

“她失踪肯定是被别的宵小劫掠,这才害了一条性命去。学生有罪,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学生那日应该迎她一迎,很可能我等她时,她已经被别人害了!”

他当堂撒下两滴鳄鱼泪,哭得很是伤心:“我对她们每个人都是真心的。我薛铭虽不是什么好人,却也不屑于强迫女子。你情我愿之事,怎的闹得要上公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