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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天光云影共徘徊

“你,你讨厌我么?”

“你问的明明是……”

“是啊!?”

清婉似怒还娇:“虽然我不生气,但是,我还是讨厌你!”

友乾一把搂过了她,“但是,我很爱你!”

清婉用小手锤着他,脸红红地娇嗔:“坏人!”。

友乾搂得更紧了,“爱人!”接着又用嘴堵上了她的嘴。

这就是很会撩女人的甄友乾,几句甜言蜜语都能把人醉得糊里糊涂、摸不着北了。此时的清婉,早已陶醉在他的甜言蜜语之中了。

【四】《杂曲歌辞.春江曲》郭元振.词 黄诗扶.曲 李小萌.歌

忽然,来了一阵轻柔的风,吹开了紧紧抱在一起的两个人,也让这美丽的荷花湖畔淡月笼纱、娉娉婷婷起来。

风,拂过了清婉秀红的脸颊,掠起她柔乱的长发,也带走了她往日的烦恼。

月光如水,平静柔和。

半亩方塘里的水却沉沉的,毫无波澜;上面有竹林摇晃,竹叶映射在水面打乱了水的颜色,也打乱了清婉那清纯的心灵。

她情不自禁地唱了一首《杂曲歌辞》:

“江水春沉沉,上有双竹林;

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

友乾赞美道:“还别说,你的歌声真好听!”

清婉没有回应他,而是接着唱:

“残阳映黄昏,如烟雨纷纷;

笑天不懂情,笑我太痴蠢。”

听到清婉唱得如此凄婉,甄友乾的心在隐隐作痛:我这样做,真的是在爱她吗?会不会是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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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缠足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女孩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

(1)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说法很多,有的说始于南齐,有的说始于唐朝,但较常见的说法是从南唐开始的。

南唐后主(公元937——978)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众人看着很美,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

但“三寸金莲”的说法,源于北齐少帝萧宝卷赞其宠妾潘玉儿一双柔弱无骨的纤小美足“步步生莲花!”。但当时及其后的隋唐在对脚的审美上并未出现这样的倾向。

(2)女子裹小脚却在宋朝泛滥开来是什么原因呢?

宋朝是一个比较开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脚这样的反人道的残忍的习俗,却在这个时代的柳巷里盛行开来。

究其原因,是因为宋朝的男性比较压抑,他们在对外族的战争中基本都是失败。这里面除了国力军事等宏观因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古代战场当战法水平接近时,士兵的力量与野性至关重要。

宋朝军队在用兵方面与北方少数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于士兵基本上是汉人,而且多来自江南,在力量与野性方面相对欠缺,在战场上失败就不奇怪了。

但由此而来的巨大的挫败感,对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男子对自己的强大有着与生俱来的自负,但当他们的这种自负被自己的保家卫国的无能所重创时,必然从本能上去寻找出路以承载破碎的尊严。

很显然,女性是最合适的对象。

汉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诫》中曾提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

在中国历史上,男性的刚强在本质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为衬托的。所以,必然的,当时的男性潜意识地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势的地位,从而为自己在战场上丢失的自尊寻找平衡。

女性在缠了小脚之后,因行走不便只得轻抬步微扭腰(所谓的莲步姗姗)而尽显柔弱,因不能轻松随便走动只得好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一个娴静的贤妻良母,这与宋王朝政权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当时逐渐走向极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相吻合,而且还暗暗迎合了当时男性中普遍的一种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缠小脚的行为在宋朝走向泛滥是由当时社会极其不正常的宏观的社会形势和文化氛围所决定的。

(3)缠足风俗的兴盛

每一个时尚的流行,都源自皇帝的喜好。

元朝皇帝不提倡缠足,所以元朝缠足的极少。而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却异常盛行,都认为“缠小脚”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人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朱元璋令中国女人丧失奔跑能力的始作俑者。究其动机,就像现代一些史学家指出的那样,是出于“束缚女性”的封建保守心态,意在培养汉族女性“宫女人格”。

什么是“宫女人格”?且看明臣汪广洋与其小妾陈氏的殉情故事。

汪广洋是朱元璋手下的重要文臣,为朱元璋打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曾高居丞相之位。他有一个陈氏小妾,才貌双全,本来陈氏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系大家闺秀,应该做正室的。但是,他的父亲犯了罪,被革职查办,而大明律又有这样规定:犯官之妻女须官卖为奴。于是陈氏就下嫁给汪广洋为妾。好在汪与她一见如故,二人如胶似漆非常恩爱。但好景不长,大明初立不久,朱元璋便开始“杀相”,汪广洋也未能幸免,被朱元璋赐死。汪广洋死后,陈氏小妾悲愤异常,随夫自杀殉情。结果,此举却受到朱元璋高度赞赏,通令立贞节牌坊。

“生是男人偶,死是男人俑”,一大群女人围着一个男人转,可以争风吃醋,但不可存二心,要终身依附。这就是“宫女人格”。

史学家对朱元璋的心态分析绝非空穴来风。朱元璋死前立嘱,钦点大量嫔妃随其下葬。这与他致意打造的“小脚世界”“宫女人格”殊途同归——女人不仅没有奔跑权,甚至没有生命权,你的男人死了,你也要跟着走,完全就是男人的附属品。

就这样,大明王朝的男女都被朱皇帝“定了位”。太监与小脚——一个是让男人“去势”,另一个是让女人“去步”。这世界就雌雄两种人,一个令其繁殖不能,另一个使其行动不便,从而组成了最让统治者放心的“准人类”族群。

明朝一代,缠足普及到一般阶层的妇女,各地的女子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

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以后,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于是缠足又风靡全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连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了。

(4)缠足的恐怖

女子沦为娼妓,固然十分痛苦,十分悲惨,可是那毕竟是少数人;寡妇守节,埋没青春,也只是一部分女子而已;但女子缠足,则带有更大的普遍性。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

清人顾铁卿在《清嘉录》卷八中说:“(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糍团,祀社,谓之黏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糍团缠脚,能令胫软。”

据记载,女子缠足约从四五岁开始。讲究的人家一般挑农历八月二十四日这天给女孩裹小脚。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前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用白棉布条裹紧,取其涩而不易松。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扶之行走,以活动血液,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

到了七八岁时,再将趾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到“小”、“瘦”、“尖”、 “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

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

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

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

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

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5)缠足的社会文化背景

审美:当时人不论男女,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女性美的代名词。关于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他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代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试图加以控制。比如,“男人留发不留头,女人缠足不留脚”的规定。但在如此残酷的法令之下,汉族男子无奈只好屈服,纷纷剃发保头。而被缠足思想禁锢的女子,宁可被砍去双脚,也要缠足。由此可见,在清代的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6)缠足与性

女子缠足是封建社会对女子实行性压迫的重要表现之一,它和欲及满足男子的性兴趣有很大关系。

男子既然要求女子为夫守贞,就要限制她的行动,不让她对外多接触,剥夺她和其他男子交往的机会,为此,缠足是一个“妙法”。《女儿经》上说:“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

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

(7)小脚真的美吗?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让人不解的是,无论是从赏心悦目还是从健康实用的角度,女人缠小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而这样的残忍的行为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却曾经盛行一千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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