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闻千峰看着开始活蹦乱跳、脸颊有点圆润了的闻云起,于是不带食言的要带着出去玩。
“弟弟,走,带你去哥哥上的大学里转转。”
闻云起一听大学,两眼放光。
闻千峰也抱着一种捡了个漂亮弟弟的心理,趁着快要放寒假了,赶紧带出去炫耀一番。闻云起穿上了一身的新衣服,贴身柔暖的里衣,高领毛衣,把他修长的脖子捂的暖暖的,外头穿了一件棉衣,很厚,但很轻。裤子是条运动裤,裤边的竖条把他的腿修饰得笔直。一个蓝色的毛线帽把那张脸衬得雪白。这几天顾叔的各种补汤让他双唇红润。脚下一双白色耐克运动鞋让眼前这个小男孩步伐都轻快了许多。
闻千峰盯着闻云起的脸,不由得感叹,这要是个女孩,长大了肯定不得了。
闻千峰开着车,闻云起坐在副驾驶上,他不住的往外看,看这个富有又繁华的洛南城,看这个两年前就听闻和向往的洛南城。
车进了校门,停在了一栋楼的地下停车场。闻千峰带着闻云起先去了趟自己的宿舍,不过不巧,这时的宿舍空无一人,看来是去上课了。于是就往医学院的实验室走去,郑方兴一定在那,作为好兄弟,自己突然有弟弟了,肯定第一个要给自己的好兄弟认识认识,再者,这么好看的弟弟,当然是要越多人看见越好。
闻云起看着一栋栋高高的教学楼,眼睛里藏不住的向往。白墙上映着树杈的影儿,像极了一副水墨画。路过一栋稍矮点的楼时,只见那楼的楼顶立着一个巨大的小提琴雕塑,门口的阶梯也涂成了黑白相间的颜色,那是琴键,钢琴键,闻云起在书本上见过,他甚至能在阶梯上找到中央哆的位置。
“哆,唻,迷······”
“你喜欢?”
闻云起没有回答,只是在这栋外头写着“音乐学院”的教学楼门口站立了许久。站在外头都能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声断续又悠扬的琴声。
“钟!”
这是钢琴曲《钟》的旋律,闻云起在那个人的磁带里面听过很多次,甚至能哼出一段旋律来,哼出那段他回不去的过去。
郑方兴在实验室里,跟他在一块的还有他的几名同学。那几名同学跟他一样,是个学霸,也是“实验室室友”。
闻千峰敲了敲门喊了一声郑方兴,郑方兴在不远处的试验台举了举手,头也没回。他的同学们也都习惯了郑方兴这个校园无所事事的“高富帅”好兄弟时常不定期的“打扰”,于是也没有回头,依旧沉浸在显微镜的微观世界里。
不知是谁突然“咦”了一声,然后发出了惊呼的叫唤:“呀,这个小男孩是谁啊,长得真帅。哎,闻大帅哥,这不会就是你爸从外面捡回来的弟弟吧。”
“怎么说话的,什么捡来的,那是领养。”
听到讨论后,郑方兴终于抬起了头,不过不是看闻千峰,而是看身边的那个小男孩。“确实好看。”
这时几个刚才沉迷于“微观世界”的同学们此刻都围着闻云起。
“哇,你看他眼睛真好看,不像千峰的狐狸眼。”
闻千峰:“······”
“鼻子好看,鼻梁高,不像千峰那大鼻子。”
闻千峰:“······”
“皮肤也好,白里透红的,不像千峰的月球表面。”
闻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