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轻歌比较理智,她思考过,九弘城距离洛新城不远,附近也有几个县城,得到消息后,肯定会有人特意赶过来购买。
想让她们在这边消耗一些,等差不多了再开分店,到时候买过的人还能再次购买。
黄丽曼很相信宋轻歌的话,都不问原因,直接点头,接着再次和柳小米分享着喜悦。
自助餐的形式很好,每个人吃的都很开心,剩下的饭菜也都是干净的,晚上又请了街坊邻居过来。
当然,也有吃全天的,比如扫帚,坐在院里怎么哄都不走,最后高成自己离开,将扫帚留了下来。
从中午吃到晚上,他一直就没闲嘴,宋轻歌都怕他肚子会爆掉,结果人家一点事都没有,还来了点甜品,临走时更是把剩下所有的饭菜、点心都打包带走。
“娘子,他真的太能吃了。”
萧锦裔一直跟在扫帚身边,都被吓到了。
尽管如此,他居然一点都不胖,只是稍微有些肉,很可爱那种。
“还好高叔叔不缺银子,要不真怕养不起。”宋轻歌感叹。
有一些大胃王是后天锻炼出来的,很多是假的,吃完会吐,但真的有人天生特别能吃,还不胖。
扫帚一定属于这一种。
据说他是被人遗弃到山里,高成捡到的,或许就是太能吃养不起,才会被遗弃。
乔迁新居的宴请,就这么过去了。
沈家没派人来,宋轻歌也不着急,她们总会坐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