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雅所走的方向不是食堂,而是礼堂的舞台,所以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
走着走着,实在是受不了高跟鞋那种磨脚加垫脚的疼与累了,便弯腰把脚下的高跟鞋脱下来,拿在手中,大摇大摆地走向礼堂。
赤脚走路虽然也是不舒服,但却比穿着高跟鞋好走。
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一下她的肩膀,随之,一道骚里骚气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嘿~”
听这声音好像是那个骚气的粉红男啊。
陆清雅皱了皱眉,脸色有些不大好地转过身,果然就看到南玉正对着她嬉皮笑脸。
“美女,要不要一起吃个午饭?”南玉撩了一下额前的碎发,嘴角勾起一个雅痞雅痞的笑容。
陆清雅嫌弃地撇了撇嘴,直接无视了他,继续走自己的路。
嗯,小学语文老师教过,想要耳根清净,那就别理跟你搭讪的人。你不理他,他自觉无趣,便不会再烦你了。
所以陆清雅决定要从现在起,要好好落实小学老师说过的话。(也就是说,当时老师说的时候,某人并没有听,因为当时她就是搭讪的那个)
南玉看到陆清雅并没有理会他,也不气馁,继续凑到陆清雅面前,看到陆清雅手上的米白色高跟鞋,又低头看了一眼陆清雅白嫩小巧的脚丫子,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原来你是这么豪迈的一个女生啊!”
陆清雅察觉到南玉的视线,颇为恼怒地白了他一眼,下意识伸手地拉了拉裙摆,但却遮不住脚。
算了,反正看都看了,现在再遮也没什么意义了。
陆清雅并不想理会南玉,或许可以说她一直都很讨厌那些,明明已经被拒绝过,却又死死纠缠不清的人吧。
她,陆清雅有时候会在物质上有点虚荣心,但在感情上,她一向是干净利落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当然,严格来说,当初她追梁序的时候,梁序也曾拒绝了她,她像她讨厌那般死揪着梁序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