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还是作罢,欲言又止地改口道:“是,我知道了。”
——
郊外雪地,一处破败的小房子里。
年轻男人推门入内之前,还特地回头确认了一下外面的地上。
光洁而又白皑皑的一片,没有丝毫脚印。
他这才放心,“吱呀”一声关上了房门。
“师父,已经确认过了,是明天下午的航班离开a市去美国,而且用的还是私人飞机,启程时间是在下午三点整。”
年轻男人微微颔首,将自己打听到的情报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老旧的四方桌前,坐着他的师父,也就是那位中年男人。
不紧不慢地替自己倒了杯茶,细细抿上一口:“用私人飞机,应该是怕鱼龙混杂,有人会趁机对叶初初不利,之前几次的谋杀,是不可能让凌夜爵掉以轻心的。”
“那我们……”
年轻男人迟疑了一下,想问他们还要不要继续动手的,但再转念一想,好像找不到可以下手的机会。
华瑞医院已经被凌夜爵手下的人围得跟个铁桶一样了,明天到了机场,走的势必也是vip通道,飞机更是私人专用,哪怕他们想扮乘客,也根本就行不通。
中年男人看出他的为难,淡淡笑了声:“崇九啊,你要明白一点,越是不可能得手的情况,对于我们来说,就越是一种机会,等叶初初到了美国,进入霍氏医疗的实验基地,想再接触到她,对于我们来说可就比登天还要难了,而且她身上的东西也很有可能……”
他没有把话说完整,只是目光悠远地看着窗外:“所以,明天就是我们最后的机会,无论如何——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是。”
被叫做“崇九”的男人,一向很以自己的师父马首是瞻。
他说是机会,就一定是机会。
而且他也相信师父有把握的事情,他只需要放手去干就可以了!
“那只竹哨子呢?有下落了吗?”中年男人喝了口茶,又问道。
崇九一提及此事,便浮现出一脸的愧色,摇了摇头:“还没有,当时因为叶初初突发鼻血,我怕凌夜爵手下的人会发现我,于是就往旁边的小巷子里藏了藏身,但是我敢肯定,那段时间绝对没有人经过或者靠近过那个花坛,可事后再去找,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竹哨的下落了。”
只是一个陈旧的竹哨子而已,哪怕扔在地上,也没有多少人会去留意,更别说是偷藏起来了。
但事实就是奇怪得让人匪夷所思,他已经找了好多遍了,始终都没有发现竹哨的踪迹。
崇九不免有些担忧:“师父,那个竹哨子,可是能唤醒那样东西的,如果只是不见了,倒也还好,怕就怕落入了其他人的手中,会给我们带来不小的麻烦。”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十分赞同:“那东西能感受到竹哨的声音,是在一百公里以内,所以等到明天的事了,我们也得离开a市了。”
“去哪儿?”
“就回寨子里吧!有些事情,早晚都得让她知道的,不是吗?”
中年男人反问道,随即沉声吩咐,“你去通知阿桃一声,让她先把住的地方收拾出来,四周围再加强警戒,以防止被人发现。”
崇九问:“师父,您是觉得凌夜爵会追到寨子来吗?”
中年男人笑了声:“那个东西要回瓦隆寨了,不是凌夜爵,早晚也会有别的人惦记的,多做准备,总没有错。”
崇九点点头:“我知道了,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