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低头看手机,“110”三个数字显示在屏幕上,并未拨出去。
再联想到施诗用的是右手拨号码,但是接电话的时候不是习惯性的右手那电话,右边耳朵接电话,反而是左手拿手机,左边耳朵接电话,一下子就明白了。
“你左手接电话,就是为了方便我抢手机,那你为什么不拨通出去。”
“我要是真的拨出去了,你家总裁大人估计第一时间就会知道我曾经有这么一个举动吧?”
所以,她是有恃无恐。
很好,又一个人威胁他成功了,调转车头,林洋朝着鼎丰大厦的方向行驶。
林洋一直以来都喜欢聪明人,认为和聪明人相处不管说什么做什么事都比较有效率、不费劲,甚至更有挑战性。
在林洋看来,施诗属于聪明人的一类,而月月的胡搅蛮缠、厚颜无耻就是笨蛋的类型。
所以哪怕是被施诗威胁成功,林洋也没什么不开心的,他将这定义为聪明人之间的交流,胜负乃兵家常事。
可是一想到被月月威胁成功,林洋很生气。因为他并不是在智商上输给了她,而是屈服于她的厚颜无耻,而且她的厚颜无耻逼迫他后面一程路都不得不应和她一些无聊的问题。
但是林洋没有发现的是,他一个从来都不发脾气的人,为什么第一次和月月交流就被气到了?
为什么第一次交流,月月立刻就能摸清他的路数,知道怎么威胁他是有用的?而后面一程路中,虽然月月的问题无聊,他却不反感?
为什么他一个脸盲严重的人,和月月只见过两次面,却能一下子就记住月月的模样?
这世界上能让他看一眼就记住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云琛,一个是施诗,而月月成为了第三个。
直到很多年以后,林洋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的时候,已经是追悔莫及,再也回不了头的时候。
他一直自诩自己不是普通人并以此为傲,却不成想,比起普通人,他最基本的认知和反应能力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