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带着冷风来了,风里还裹挟着尖刀,刺得人皮肤生疼。出门都得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
儿子要去上学了,临出门前,他说:“妈妈,我三年级要到长石小学去读书。”
绯绯很诧异:“为什么?城里不好吗?”
儿子说:“三年级的时候,郑老师不教我了。”他说完赶紧出门去了。
留下绯绯自言自语:“他不是害怕郑老师们?怎么郑老师不教他就连城里都不呆了呢?”
绯绯不禁想起一件往事。有一次儿子跟同学闹矛盾,当时是妹妹代替自己去处理的。妹妹回来后告诉绯绯:“蘅实在是太怕老师了,一直低着头。老师把他头抬起来,他又低下去,抬起来又低下去。”
那时绯绯还很担心,怕他因此变得内向,郁郁寡欢。因此小心的跟他建议过:“如果不想在城里读了,可以到长石小学去读。”
“可是他居然还留恋他的郑老师。孩子的感情真是说不清楚啊。”
绯绯虽然写了一些小说,但是也只是在网络上发表,并没有带来经济上的收入。以前,她没为这个烦恼过,反正写作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并不为赚钱。但是,妹妹说也想买房子,没有钱。问她借,她也没有钱。
这件事情刺激了绯绯,她很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发表,而且有很多稿费。从那刻起,绯绯觉得自己写东西的目的都不一样了:不再是单纯因为喜欢了。这也许很悲哀,但这就是现实,没有钱的时候想很多事都干不成。
绯绯学校举行了一次演讲比赛。绯绯出人意料的选了一个姓姜的男生。这个男生过于文静,像个害羞的女生。绯绯选他的时候,他大吃一惊,连忙摆手:“不行的,老师,我不行的。”他语气里对自己的强烈否定刺激了绯绯。
她说:“你不要急,老师有一双神手,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你难道不相信老师?”
然后绯绯开始训练他,从写演讲稿,到读稿,到表情动作,一步一步的训练他。他越来越自信。
演讲比赛的那天,他是唯一脱稿的选手。他时而激情飞扬,时而深沉叙说,深深的迷住了评委老师和下面听的同学,最后获得了第一名。
他非常的高兴,绯绯也非常高兴。
通过这样一次演讲,他几乎脱胎换骨。他开始变得热情大方,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语文成绩,进步神速。
绯绯对黄忠说:“我真的太有成就感了。有时候对于老师来说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情,但是对孩子有着巨大的影响。孩子还是需要鼓励的。”
黄忠说:“那倒是,每个人都需要人鼓励的。”
儿子想跟绯绯睡,所以一直赖在她的房间东拉西扯。
他问:“妈妈,为何你们大家叫校长叫名字?”
她很诧异,问他谁叫校长名字了。
他说:“你们不是叫他江校吗?”
绯绯笑了:“江是姓,校是校长的简称。这个是新里的校长。原来的校长终于退休了。”
“那么有没有人叫他名字的?”
“有啊,比如他的妻子、父母亲等。”
“那他孩子也叫他名字吗?”
绯绯说:“你叫你爸爸黄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