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如回去s市,轻轻松松地生活着。
“辞职?为什么?”她这样一提出来,林轩立即拒绝。
“我当然要走人啊,你都和莫思妍都在一起了,我还留在这干嘛啊?给你们当电灯泡啊,你是不是以为我不会难受啊……”原本愣着的陶枝,见他还这样问,心里不知道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难道就这么榆木脑袋吗?
看来,陶枝现在还是以为自己和莫思妍在一起了……林轩有些哭笑不得,看来,他真的得在这里说出来了。
“我不允许,你刚到林氏来工作,说走就走?”林轩说的很强势,语气里容不得拒绝。
“凭什么啊?我不走还留着在这里做什么,我要回s市!”陶枝听了他这样说,更是要回去。
见她这样,林轩心里觉得一阵紧张。
说真的,当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陶枝的时候,想过很多告白的情景,像那种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玫瑰花或者甜蜜的告白前的惊喜誓言,很多的场景,他也想到了。
只不过,现在他不容多想,心里有些紧张,但是却是发自内心的对着陶枝道:“我发现,我好像如你之前所说的那样,真的也喜欢上你了。”
真的不是怜悯或是同情,而是他发自内心的喜欢,一个多月的时间,陶枝真的做到了让林轩喜欢上自己。
陶枝原本打算不理他了,但是她确定自己的耳朵没有听错,她微微有些发愣,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喜欢你,陶枝。”林轩说完后,还觉得心跳得很快,但是他觉得很是期待,期待陶枝激动开心的那一面。
但是,有谁和你说,所有意识到的后来告白,都能如愿呢?
——“遇到值得的那个人,你就别错过了。”脑海里又是黎一弦的那一句话,林轩觉得自己还是挺没用的。让陶枝难过,误会,对自己失望,如今还要离开雾岐市。
这样想着,小馄饨便上来了,林轩坐在桌子上,椅子其实也是有一点油腻腻的,但是桌子上还是挺整洁的,摆放这各式的辣酱和一次性筷子。
这样及其简陋的早餐摊,他还真的没有吃过,但是他好像听陶枝说,这样的早餐摊反倒是她在学生时代吃过最多的。
当时自己还说陶枝吃这些路边摊不干净,现在却是自己一个人坐在这。
“小伙子,这馄饨我还没给你放葱花,你若要的话自己加吧。”老板娘是个很慈祥亲切的中年妇女,她一看林轩的穿搭就知道是什么公子爷大少爷的身份,怕他不吃葱花所以没加,后来拿过了一小白瓷盘的葱花放在一旁。
“谢谢您。”林轩对她点了点头,眼神里却还是沉浸在刚才的失落当中。
老板娘对他温和一笑,也许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来这吃东西稀奇,不由得多瞥了几眼。
林轩看着那绿油油的葱花,全部都加了进去。接着又想到了那次在医院,陶枝很细心地挑去了馄饨的葱花,得知林轩不讨厌吃葱花时,还愣地出神道:“早知道我应该让老板加一盆葱花进去。”
可是后来,馄饨倒是都进去了她的肚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