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清晨,大头照旧等在路口。远远看见饶馨影穿着黑色蕾丝开衫,一条齐臀短裙,和那位好诗兄双双出现在回来的路上。好诗兄手艺也好,沿着饶馨影的肩膀,不客气地游走,从腰到腹再往下。
饶馨影一个转身,捉住他霸道的手,身子却愈发贴近,好诗兄身子一僵,饶馨影双手攀上他的脖颈,抱住他,难分难舍,乌黑如玉的长发随风飘荡。好诗兄足足愣了五秒,而后在她耳边吹气。
“宝贝儿,过火了。”
声音大小虽然微不可闻,在所有人都还睡着的寂静的清晨,却刚好足以让两步之遥的大头听得一清二楚。大头不忍在看,转身离开。
从此,两人形同陌路。
等年岁稍长,见识过几场情事后,回看往日,发觉这些挫折和丧气不过是青春期男女间最单纯的博弈与摊牌,虚饰与真实,反倒愈显爱恨纯粹。当年的红玫瑰随时间渐渐失去花瓣的光泽莹润,只留一缕香气,偶尔在午夜时分,萦绕心头。更多的,反而是夏日鼻尖漏进嘴里的一滴汗,咸咸的,并不美味,呸一口唾沫,舌尖又恢复猎奇本色。
而林绰不同,她是月光,白惨惨映在水里,捞不着,孤独又清冽。纵使饶馨影与她同寝四年,也不得不说,她是团谜,是卷永远散不到芯的毛线球,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对她免不了好奇。
大学四年,她把自己锁进一道古老的房门里,颇有点山中不知岁月长,恍出世如谪仙人的味道。
而事实上,林绰长相并不惊奇。
细长的双眼皮,有点吊梢狐狸眼的味道。鼻子小巧,嵌在当中,说不上有多挺翘。嘴唇很薄,不笑的时候,似樱花静好,微笑时,唇瓣失了厚度,扯成两条线,像速写。嘴角上翘,右边脸颊梨窝浅浅,好像藏了几斗故事。眉头舒张,如远山绵亘,意蕴悠长。
拆开看,她的每个五官都不算精巧,就像一桌没搞砸但也不香艳的家常菜,仅能说过得去。偏偏右眼角一颗针眼大小的美人痣,陡然增添忧伤之美,神秘,因而让人总能看出更多可能。
当林绰着一袭过膝牛仔裙穿过校园小径时,音乐系的钢琴声戛然而止,窗口不觉探出几颗黑乎乎的脑袋,他们或长发及肩,胡茬青黑,或一身燕尾服,中山头梳得一丝不苟。工学院在旁边操场打球,高挑的男生眼神死坏,口哨啾啾,呈抛物线发射出来。
林绰对身边环境似乎毫无知觉,手中夹着一本大部头,不是《希腊史》,就是《说文解字》,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软件学院为此颇为自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