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着一口一口涩咸的海水灌入口鼻,让她无法呼吸,一下一下的浪潮渐渐地带走了她为数不多的生命力,陶夭笑了,笑得格外的苦涩。
她爱的人不爱她,她还是输了。
输得那么的彻底。
她爱了这个男人十多年啊。
在学校的时候,因为苏诚之喜欢看漫画杂志,所以,陶夭天天往他常去的书店看漫画,为的只是能与他偶然相遇,让他知道自己也喜欢漫画。
但,其实,苏诚之根本就不喜欢看漫画。
因为苏诚之喜欢一个外国重金属乐队,所以,陶夭跟着听他们的歌,甚至还努力跟着学着唱,只想能够得到苏诚之一个眼神,让他们有共同话题。
然而,那个乐队也不是苏诚之真正喜欢的。
因为苏诚之喜欢打篮球,所以,陶夭每天都会故意晚一点回家,或者装作无意地靠近操场,只为能多看他几眼,即使他不会看到她,陶夭也觉得很幸福了。
放学回家的时候,陶夭都会绕远路,因为苏诚之放学的时候都会走过那条街,陶夭总觉得能和他走过同一条街道,这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就连那条街的一砖一瓦都会让人觉得无比的可爱。
然而,在很多年后,她才知道,原来苏诚之也在绕远路。
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她的自以为是罢了。
后来,苏诚之大学的时候,去了国外,会给陶夭写信,每天看邮箱,便成了她人生最大的期盼,如果苏诚之没有写信过来,她就一遍一遍地看着他之前的邮件,不知厌倦。甚至她都能将他发来的每一封信都背得一字不落,在心中反复的咀嚼。
苏诚之在信上也曾说过关心她的话语,也曾对她有过亲昵,每回想一次,她都觉得是如此的甜蜜,就算是再怎么沮丧,再怎么难过的日子,都会变得风和日丽。
现在想来,那些个关心的话语不过是他的随口敷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