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耸肩笑了笑,灭掉烟头,回过头可怜兮兮地对她说:“简乔,我饿了,没带钱。”
简乔请他在学校后门的巷子里吃铁板烧,老板用伞临时搭了个避雨的地方。七块钱一份的炒饭,他的那份多加了牛肉,而她只要了素菜。
炒饭端上来,简桥嫌弃地看了一眼脏兮兮的桌椅和盘子里飘着的油,又看了看简乔的那一碗。他顿了顿,拿起筷子,把自己盘中的肉都夹给她。
老板笑呵呵地问:“高三的吗?成绩出来了吧?考得怎么样?”
简乔点点头:“还好。”
简桥在一旁探过头,瞥了她一眼,跟老板说:“岂止还好,全省前十,六百七。”
老板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说:“哎呀不得了,这么厉害,这顿饭算我请的,恭喜恭喜啊。”
“谢谢老板。”
简桥似乎是真饿了,几口就把一盘饭吃得精光,然后伸长了腿,双手交叉搭在桌子上,定定地看着简乔。
“别看了,”简乔埋着头,闷声说,“很丑的。”
“简乔,”他突然开口,简乔抬起头,听到他说,“什么时候来听听我唱歌吧。”
简乔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是很深的黑色。她轻声说:“好啊。”
雨水溅起来,落在她的脚边,明明只剩下一点饭菜,她却吃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卖铁板烧的老板还站在雨帘前,摆着手说:“下次再来啊,去了北京可就吃不到我这儿这么好吃的炒饭了。”
他自然而然地拿起简乔放在旁边的伞撑开,黑色的布面伞,最老旧的款式,早已锈迹斑斑。两个人一左一右并肩走在雨中,谁也没有说话。
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公交车站也没什么人,简乔从包里掏出硬币,他收了伞递给她,她摇摇头:“你打着回家吧。”
他抬起头看了简乔一眼,含糊地“嗯”了一声,不远处的雨中亮起橘黄色的灯,公交车慢悠悠地停下来。简桥不耐烦地摆摆手,然后转身离开。
简乔踏上公交车的前门,才想起忘了说再见,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了。
“简乔!”她突然大声叫他的名字。
她的声音被倾盆的雨声掩盖,飘散在寒冷的风中,越飞越远,却没有传达到他所在的方向。简乔一动不动地站在车里,隔着斑驳的玻璃窗,就这样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世界的尽头。
4
简乔去北京那天,提了两个硕大的蛇皮口袋。她家境困难,担心北京的物价太高,连棉絮都带上了。火车站人潮涌动,有热恋的情侣紧紧拥抱,难过到痛哭失声;也有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千叮万嘱,絮絮叨叨。
简乔一个人坐在窗边,神色麻木地看着窗外。父母请不了假,只能她独自北上。
这些年,她好像早已习惯,除了学习,她一无所有。
到了北京,她还是保持着以前的学习习惯,悬梁刺股一般刻苦。只是上天终于不再眷顾她,她的汗水淹没在了众多天才的光辉中,连泯然众人矣都算不上。
拿不到奖学金,她就只好去打工,当家教、代人写论文,别人的二十四小时,她要当四十八小时来用。不是没有崩溃难过的时候,长大以后最痛苦的一件事,莫过于意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明白自己也只是最平庸的凡人,曾经赖以为生的骄傲被轻而易举地碾碎。一个人躲在无人的角落里,累到想要流泪的时候,仿佛有人在她耳边低声细语,简乔,你可别让我失望。
再后来,也有以前的同学在校内网加她为好友,时间真是个伟大的存在,曾经的龌龊和伤害,一夜之间就消失了。不过正因为这样,简乔才多少听说了一些简桥的事。
还是那个铁打的四人帮,毕业以后他们都留在本地上了大学,开了第一场live,然后迅速蹿红,第一张专辑就破了纪录。大概也就只有她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才会如此孤陋寡闻吧。
她在网上搜索,看到他的照片,依旧英俊得让人无法挪开目光。常玥站在他身边,把手勾住他的脖子,两个人笑得漫不经心。
她还找到他的采访视频,他穿着黑色的运动服,立着的领子拉到下巴,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说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居无定所,四海为家,哪里都可以去。
室友探过头来,开心地说:“哎,简乔,你也喜欢他们啊?”
简乔垂下眼:“算是吧。”
“我是他们的歌迷呢,我从高中就知道他们了,还去酒吧听过一次他们的现场。没想到他们现在红成这样,想起来真是唏嘘。”
“很配吧?”室友指着屏幕上的简桥和常玥说,“青梅竹马,门当户对,有同样的梦想,肩并肩一起走,爱情最美也不过如此了。”
是啊,简乔垂下眼睑,想起许多年前的一个清晨,四个人从围栏上跳起来,他们脸上的笑容看起来那样张扬刺眼。
简乔读大三那年,简桥的乐队来了北京开演唱会。门票在一夜之间抢空,手慢了一点的室友在寝室里哇哇大哭。
演唱会那天,简乔和平常一样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对她而言,这不过是最最平凡无奇的一天,抄数据、跑程序、做分析报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的生活永远这样乏味单一。
手表上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简乔忽地停下来。
“抱歉,老师,”简乔怔怔地开口,“突然想起有一个地方,不得不去。”
傍晚的余晖落在水泥地板上,一阵尘埃飞舞。
有黄牛过来兜售门票,最便宜的一千二。那可是简乔两个月的生活费,她咬牙摇摇头,一家一家地问过去,最后眼睁睁看着票价提高到一千五。想起来真是讽刺,他们曾经坐在同一间明亮的教室里,他给她递过一盒感冒药,他说,我很羡慕你。
可到了最后,她连一张他的演唱会门票都买不起。
大批的观众入场,黄牛最后的票也被抢光,风刮在简乔的脸上,疼得似乎要将皮肤划开。她站在体育场的门口,隔着一堵围栏,却再也不会有人从天而降,走到她的面前。
三个小时的演出,外面围了不少像简乔一样的年轻女孩,有人蹲着号啕大哭,有人歇斯底里地大吼大叫。简乔觉得有些好笑,咧开嘴,却又笑不出来。
“我筑明月,我筑山川,我祝你美梦成真……“
几十万人的欢呼,将北京城的夜空照得犹如白昼。
结束的时候,她站在一条街以外的马路边上,仰起头,看着这座城市不会有星星的夜空,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不停地流出来。
什么时候来听听我唱歌吧,男生的声音回荡在耳边,她的手掐着自己的大腿,很疼。
更多的时候,她总是用疼痛来迫使自己清醒。
5
第二年,简乔收到温哥华大学的硕士录取通知书。这年夏天,简乔第一次坐飞机,离开长安,离开北京。走的时候,父母终于来送她,母亲抱着她号啕大哭,说:“爸妈这些年太失败,让你受累了这么多苦,还好你争气。”
轮到他爸爸时,男人沉默了半晌才说:“要是能扎根就别回来了,听说那边福利好,以后老了生病有人管。”
机场候机厅里吵吵闹闹的,到处都是举着彩旗横幅的女孩,脸上贴着荧光闪闪的爱心。来来往往的旅客不由得好奇地侧望,才听说是给大明星接机的。正好有一小群女孩迎面朝着简乔走来,她们穿着漂亮的衣服,露着大腿,脸上的笑容美好,兴奋地交谈着——
“终于可以看到简桥了。”
“激动得快要发疯,我真的爱死他了。”
“简桥,简桥……”
简乔的身形晃了晃,最终拖着巨大的行李箱,与那些年轻的小姑娘擦肩而过。
当年他说,让我看看你能走多远,可究竟要走到哪里,才能停下来呢?
简桥,羡慕你的人,是我才对。
温哥华下第一场雪的时候,简乔像是有什么预兆似的,写了一张明信片。她的字很好看,是女生中少有的刚毅。她只写了一句词: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可到了邮局才想起自己没有他的地址,简乔隐约记得他的经纪公司的地址,但寄过去也是石沉大海。她想了想,最后填了高中学校的地址。
讽刺的是,那张明信片寄出去以后没有多久,就听说高中时的学校要搬迁了。虽然还是那个名字,但如果不是原来的模样,总让人觉得时过境迁。
大概学校高层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举行一个百年校庆,鼓励校友们回学校看看。简乔得知这件事的时候,校庆都已经过去很久了。她在许久没登录的人人网上看到曾经的校园变为一团废墟。许多人悲春伤秋地感叹,贴照片的,贴歌的,贴诗的,比比皆是。
但其实对简乔而言,并没有太多好留恋的。
她只是隐隐约约想到最后的那场雨,男生笑嘻嘻地把自己盘子里的牛肉都夹给自己。老板放辣椒放得太多,辣得她嘴唇通红,却还是一声不吭地吃得干干净净。离开的时候,她听到老板说,下次再来。
让她意外的是看到了简桥的照片,他站在学校公告栏的玻璃窗前,侧脸微微上扬,也不知道在看什么。粉丝们鬼哭狼嚎,后悔没能和爱豆做同学。
有人在下面留言说:就算能和他做同学,难道就真的能发生点什么吗?一生那样长,也不过匆匆一晤。
简乔在温哥华的第三年交了个男朋友,是实验室的师兄,工薪家庭出生,也是一路靠着自己的努力摸爬滚打走到这一步的。他对生活和物质没有太高的要求,平凡且平淡。或许是独来独往了太多年,她不太习惯和人亲近,说甜蜜的情话。男朋友尊重她的独立,从来不勉强她做任何事。
她也终于成了别人口中的风云人物,在美国遇到学弟学妹,都兴奋地找她拍合影,喜滋滋地说我们学校真了不起,出了两个知名校友,一个简乔,一个简桥。
时隔多年,终于再次有人将这两个名字相提并论。
而故事中的两个人,在彼此漫长的人生中,渐行渐远。
她博士毕业那年,简桥的乐队来温哥华开演唱会。
还是跟当年一样,一票难求,高昂的价格后面标的还是加元,好在如今她终于买得起了。这个时候,她的男友已经算是未婚夫,她比以前要开朗不少,当助教的时候,学生们都说她和蔼可亲。
她把过去当玩笑一般讲给自己的未婚夫听:“以前想买他们的演唱会门票,但真的太穷了,最便宜的也买不起,只好蹲在大马路上哭。”
未婚夫摸摸她的头,知道她一路长大有多么不容易,握紧她的手:“一切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
演唱会的那天晚上,温哥华在下雪,观众们热情似火,全场回响着他的名字:“简桥——简桥——”
“唉,说起来,”男朋友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你们俩的名字是一样的呢,也算是有缘分。”
她望着灯光耀眼的舞台,垂下眼睑说:“这算什么缘分啊,世界上那么多同名同姓的人,简乔只是最平常的一个名字。”
男朋友笑着说:“这个主唱太火了,我亲戚家的几个女孩都喜欢他,过年在饭桌子上还因为他而大打出手,闹得鸡犬不宁。”
“是啊,小女生都喜欢这样子的。”
演唱会结束了,乐队多年来从不安可。这一晚却不知为什么,主唱独自返场,只亮起微微的一盏灯。简桥站在灯下,拿了一把木吉他,清唱了一首歌,那是他们乐队出道的第一首歌。
“我筑明月,我筑山川,我祝你美梦成真。”
这是简桥第一次在人前弹吉他,她突然想到多年前的午后,少年抱着吉他坐在天台的墙脚处,弹的都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可时间久了,连她也能轻轻跟着哼了。
那天阳光灿烂,他把本子丢在地上,说:“喂,简乔,你帮我填个词行不行?”
在她的记忆里,那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简桥,如今你终于好梦成真了。
安可结束以后,简桥回到休息间。他有些累,坐在椅子上等着助理来卸妆。工作人员约他吃庆功宴,简桥睁开眼睛,又闭上。
“不去看看你的三好学生吗?”常玥走过来,有些挑衅地说,“听说她就在这里。”
“不用了,”简桥失笑,“都多少年了,你怎么还对她敌意那么大。”
“简桥,放不下的人是你吧。说出去真没出息,惦记了人家十来年,到头来却连见她一面的勇气都没有。”
“我没有。”
“你骗人!”
简桥终于有些不耐烦:“那就当是我骗人好了。”
一瞬间,眼泪涌上常玥的眼眶。当初那个张扬跋扈的富家大小姐,也终于有妥协示弱的一天:“简桥,你还会想起她吗?”
简桥驻步而立,侧过头,一束光从天窗玻璃落在他英俊的脸庞上。他挑起眉笑起来:“你说谁?”
什么时候会想起她?每一次听到别人叫自己名字的时候。
他变得越来越耀眼,他的名字红遍大江南北,每一次开演唱会,上万人一起撕心裂肺地大声喊着:简桥我爱你。
他也多么想说一句:简乔,我爱你。
体育场外,简乔的未婚夫俯过身为她系好安全带,汽车在雪地里慢慢前行。她怀里的荧光棒,散发着越来越微弱的光芒,最终融入黑暗。
像你这样坚定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一定能坚持下去吧。
那你爱一个人,会不会也,爱一辈子。
6
许多年前,一个下着雪的冬天,少年打着哈欠,背着吉他站在教学楼的走道边,“噌”的一声琴弦颤抖,路灯在一瞬间亮起来。他回过头,看见她的背影走入漫天风雪里。
想过要保护你,为你击退所有苦难。只是后来人海茫茫,你去了哪里,我却再也找不到。
那把长柄黑伞,静静地斜靠在墙边,雨水顺着地板蜿蜒而去,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点点蒸发殆尽,就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那些经年岁月里的爱意,就随风散了吧。
是哪一间教室、哪一场雨、哪一次告别,已经渐渐开始忘记。
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