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雪城回来后,我将新的手机号码发送给欧夕与欧诚。尽管凌志也曾问我要过手机号码,但我却始终犹豫着是否应该继续与他保持联系。
对于凌志,我的内心一直很矛盾。一方面我知道他有女友,并不想与他有过多纠缠;另一方面,我留恋着他的温柔与关心,舍不得彻底放开他。我就如同扑火的飞蛾,明知结局是自寻死路,却依旧抵挡不住温暖的诱惑。
纠结几天后,我从垃圾邮件中翻出凌志的手机号码,给他发了一条简短的短信。
“已到学校,一切很好。勿念。宋佳”
发完后,我一边鄙夷着自己饮鸩止渴的行为,另一边又偷偷期待着他的回复。
“叮~”凌志的回复速度比我预想的要快很多。
我激动地点开他的短信。
“我知道了,小白兔。有时间的话,我会去康奈尔看你。”
放下手机,我又陷入纠结与痛苦中。我不知道自己与凌志的这段感情会走向何方,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为了他丧失一切原则。我只能在现在依旧清醒时不停地提醒自己,远离他,远离他,远离他。
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一个矛盾又没出息的人。
静姐对我特别友善,她在新学期的选课方面给我很多建议。受她的影响,我决定选择计算机方向。对于我这种穷了二十年的人来说,多赚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动力。
尽管有学校的奖学金,我依旧选择从大一起就在学校里勤工俭学。
静姐告诉我,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唯一能够勤工俭学的场所只有学校食堂。
新学期开学后不久,我正式加入食堂后厨,成为一名炸薯条的小帮厨。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天底下的有仇人终究躲不过再次碰头的命运。
在食堂工作的第二天,我再一次碰到程家俊。
那天下午下课后,我像前一天一样匆匆赶去食堂,帮食堂里的厨师师傅们准备晚餐时要炸的薯条。
我刚换好衣服走进厨房,就看到像我一样身穿白色厨师服的程家俊。
看到我走进来,他脸上露出惊讶,随即变成一种莫名其妙的鄙夷。
“嘿!你还挺有本事的,竟然能打听到我在这里做帮厨!”他与我说话的语气如同第一次见面时那般狂妄自大。
“你少自作多情,我打听你的事情做什么?”我很是不屑地瞥了他一眼。
“你没打听我的事情,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工作?”他嘲讽地问道。
“你在不在这里打工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无奈地看着他,“我来这里工作只是因为勤工俭学而已!”
“你是不是对我感兴趣啊?”他用一副好奇的眼神仔细打量着我,“你要是对我有兴趣,我不介意和你来个一夜情。”
“喂!你这人怎么这么自恋!”我被他的话惹怒了,“我对你没什么兴趣,你别再胡思乱想了!”
“真没什么兴趣?”他不死心地追问道:“如果你有兴趣的话,约一下也是可以的。不过男女朋友就算了,毕竟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感觉自己本就不怎么深厚的涵养已经被他彻底耗尽。
“我见过脸皮厚的,还没见过像你这么厚的!”我一脸嫌弃地看着他,“你把心放在肚子里,就算全天下男人都死绝了,我也不会对你这个种马有非分之想!”
“哦,这样啊,”他脸上突然有些小失落,不过很快就消散了,“不约就不约吧。你嫌弃我,我也嫌弃你,我们俩正好可以在厨房里做个伴。”
“切!谁要和你这个种马作伴!”我一脸鄙夷地白了他一眼,转身离开。
常言道:男女之间所有纯洁的友谊,都是建立在互相嫌弃之上的。
我与程家俊自从有了互相嫌弃的基础,没过多久竟然真的发展成一对诡异的朋友。
我们两个不打不相识,很快便成为厨房里的好伙伴,生活中的好基友。
我其实并不是特别确定我们究竟是何时成为朋友的。我们两个的友情似乎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我们的友谊或许是在厨房里一次次的拌嘴中产生,或许是在厨房外一起聊天时发展,亦或许是在偷懒时互相打掩护中加深。
总之,开学后不久,我与程家俊莫名其妙地成为好朋友。
坊间对于程家俊的印象是爱约炮爱炫富的纨绔子弟,但当我深入了解他后,却发现他并没有大家传言中的那么不堪。
他的私生活的确有些不检点,但是他本质上不坏,甚至比很多人还要善良。很多时候,我感觉他更像是一个被人宠坏的孩子,一个有些自私有些任性有些自大的孩子。
刚来后厨不久,我们休息时经常会在厨房外聊天。
“喂,程家俊。你们家这么有钱,你干嘛来这里做帮厨?”我好奇地问。
“你当我想来啊,”他不爽地看我一眼,“还不是我爸逼我来的。他是草根出身,家业都是这些年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他看不得我在学校里过得爽,给我安排了这么个苦差事。”
“哦,这样啊。”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