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尘清无喜无怒的扫了白莲花一眼,道:“马车只能坐得下本王和王妃两个人,莲花你还是另寻一亮车吧。”
沈千秋愣了一下,连忙从他怀里挣扎出来,有些不可思议。
三个人的修罗场,难道回避的不应该是她这枚电灯泡吗?夜尘清怎么反而把白莲花打发走了?
她再仔细去看,夜尘清神色平静,眼神淡定,甚至还有微微的嫌弃在里面。
沈千秋懂了。
夜尘清这是喜新厌旧了吧?
也不对,是喜旧厌新……
“王妃,走吧。”夜尘清也不管石化在大门口的白莲花,掀开马车的门帘,率先跳上去,伸手去拉沈千秋。
沈千秋就这么糊里糊涂的顺着他的手上了贼车,等到和夜尘清并排坐在软塌上时才反应过来。
“王,王爷!”沈千秋吓得声音都有点发抖,“这车可是您去审刑司大理寺的专用马车,按理说不该有女眷的!”
夜尘清一皱眉。这他还真不知道。
“送你一程无妨。”
沈千秋愣了一下,但夜尘清那微微皱眉的模样像极了不耐烦,她也就没敢多嘴。
在这马车上胳膊拧不过大腿,她可还没忘了旁边这个人是个家暴男呢。
然而一路上夜尘清真的没有做别的什么事,听说她要去买衣服,便先把她送到成衣街的街口,才往大理寺赶。
这一次沈千秋出门只带了霜叶一个丫头,旁边跟着的是王府的两个侍卫,为了确保王妃的安全。
白莲花竟然没有跟上来,想来应该在王府看家,这让沈千秋感到一丝胸襟阔达的畅快。
这才是自由啊!
在王府里虽然感觉挺新鲜,但心理上总有些挥之不去的阴影,看天空都没有外面的蓝了。
她掂了掂荷包,今天出门带了不少银两,心情一派轻松,带着霜叶走进了成衣街。
就算在古代也已经有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而做生意也是如此,同一类型的商品当然是聚在一起更容易有销路。
这就好比这一整条街都是卖成衣的,可是这里面的店家不但不觉得竞争对手太多,反而因此招揽不少顾客。如今人们一旦想买成衣,自是去这条街来,生意当然源源不断。
沈千秋穿得低调,头发也只是简单挽起来,漆黑的长发泼墨一般垂在雪白的长裙上,虽然看着不起眼,却另有一种清丽的气质。
卖衣裙的掌柜的一看气质这么出众的少女,便猜想可能是哪家的大家闺秀,连连推荐时下潮流的样式,还顺便给隔壁卖胭脂水粉首饰的安利了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