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老天,她怎么知道是哪一首,况且她一首都背不出来。
“每个人回去都挑一首出来做心得赏析,下星期交过来,下课。”
麦小铃颓废坐下,跟十四行诗相比沙士比亚的戏剧明明更值得研究,谁会花时间去记第几首诗是什么,分明是教授故意出她糗。
“再睡啊,看妳还好不好上课。”周易枫白了她一眼,写赏析不是难事,不过对摔下来后一直有记忆障碍的她头可大了。
“要是你背得出来吗?”只会说她!
“当然。”说着,他行云流水的念出一长串英诗,或高或低、或顿或挫,他念得缱绻哀凄,却又有看开与爱人死别的宽宏胸襟。
这个时代的大学生都是怪胎。
“不要念了,想表达爱意改天两人说去,小铃妳不是说很久没看电影了吗,德伦前几天经过戏院时买了票,我们得赶紧走了,不然赶不上。”
盛月瑾打断兴致正高的念诗人,跟常德伦收了书包出教室。
麦小铃一听,脸上红晕泛起,低头忙收书包。
经过这几天的旁敲侧击,她终于确定她跟易枫两人已有婚约,是双方长辈定下的婚事。
周易枫长得白净俊秀,像个唱戏的小生,将近六呎高的身材看上去却又英姿挺拔,温文儒雅内外在兼备,他天生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虽然母亲从没提起过,但她不讶异得知这个信息,实际上她不敢确定是妈从没说过,还是她忘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待在这里越久,对她自己越不熟悉。
她不仅仅忘了自己的名字,四年的大学生活也渐渐从她脑海中淡去,她有种荒唐的感觉,她觉得只要她持续待在这里,她终有一天会忘记真实的她。
“又再发呆,我先走啰!”
把书包甩在肩后,他当真不理她三步作两步奔出教室,
“欸,等等我!”她怎么知道戏院在哪里,没他们出了学校她只会迷路。